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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8篇

时间:2022-08-28 16:25:18 来源:网友投稿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8篇《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xx学院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8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8篇

篇一:《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学院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xx 省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三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院党委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四条

 学院党委班子对本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和联系院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路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院部、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院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

 院部、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协助院部、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第三章

 责任内容和实施

 第六条

 坚持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一)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各院部、各部门负责本院部、部门范围内的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对论坛、贴吧、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 群等网络平台的内容管理。利用好网络平台,开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全面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论的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提高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网络世界的抵御能力。针对文化、宗教等重点领域,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增强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三)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宣传。做好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在学院网站、各院部和部门微信公众号等线

 上平台开展正向舆论宣传引导。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第七条

 加强管控监督,打造网络意识形态“保障网”。

 (一)健全舆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保障、舆情搜集、分析研判、应急预警、应对处置和总结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管控能力。各院部、各部门要建立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态,研究对策,开展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力争先行一步,尽早采取措施,确保有效控制和减少负面言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网上舆论引导。按照学院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各院部、各部门要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确保每个网络阵地不少于 1 名网络评论员。要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管理,定期开展相关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提高网络舆论工作引导能力。

 (三)实施定期研判通报制度。党委会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各院部、各部门要定期研判本院部、部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

 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以及重要网络舆情中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第八条

 健全应急方案,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一)按照“属地管控、各负其责、准确及时、妥善处置、分级响应、有效管控”的原则,各院部、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院部、部门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各院部、各部门要按照“舆情监控——舆情报告——舆情研判——分类处置——总结评估”的程序处置突发网络舆情应急事件。

 1.舆情监控:各院部、各部门应加强责任范围的网络阵地管理,网络评论员对涉及学校的网络舆情实行监控和引导,特殊时期安排专人 24 小时监控,重点加强对学生、家长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论坛的实时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充分利用网络舆情监控技术和手段,做好各类突发网络舆情事件信息的收集、

 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权限,对于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及时处置,要健全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能力。

 2.舆情报告:各院部、各部门网络评论员发现有关学院的不良舆情信息后要立即向各院部、各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对网络舆情初步确认后,根据网络舆情紧急程度决定是否逐级向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网络舆情特别紧急时,各院部、各部门可以在学院范围内越级上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依据相关程序对发现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上报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3.舆情研判:接到舆情上报后,各院部、各部门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分析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组织舆情研判分析,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4.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学院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院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院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院相关纪律给予处罚,如属于学院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5.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院部、部门要根据舆情的发

 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九条

 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各院部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支部书记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第十条

 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责任制,将网络意识形态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每年对各院部、各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纪检监察室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纪监督检查范围,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组宣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2 年上半年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2022 年上半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2 年上半年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局党组 2022 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2022 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通用版)

 2022 年上半年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2022 年上半年,****按照意识形态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坚持统筹安排、精细谋划、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上半年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高度重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将其摆在重要位置,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党委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导向管阵地强队伍,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意识形态最新精神,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三是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年度述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责任落实。

 (二)抓实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跟习总书记步伐、紧扣党中央节拍,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

 彻、第一时间推动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发挥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带动作用。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用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精神指导****工作,示范带动各党支部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上半年已组织中心组学习***次,专题研讨***次,其中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文章和上级文件***次。三是不断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通过学讲话、读原文、记条例、观案例、听党课、看讲座、组织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线上学习软件丰富学习内容,组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提升学习实效,持续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内生动力,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目前,组织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次,开展专题研讨***次,专题党课***次,组织观看专题讲座***次,撰写心得体会***余篇。四是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验学习成果。每季度对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笔记、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和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理论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入魂。

 (三)筑牢宣传阵地,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微信工作群、党员干部朋友圈、抖音公众号发布不当言论、低级图片、庸俗视频的监管,

 强化正面宣传,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同时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上半年向市直工委报送党建宣传信息***篇,****微信公众号采用***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采用 1 篇。对外宣传管理到位,在网络、报刊无负面新闻。二是开展丰富多彩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开展****等活动,丰富党员干部文化生活,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践行志愿服务初心使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意识。针对***工作人员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增强了面向群众第一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形象意识、责任意识,促进***服务质量提升。面向工作人员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干部职工的救护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四是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定期评选“学习强国”先进党支部和先进个人,年初对 2021 年度学习积分在***万分以上的***名的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每季度评选出***个“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强化结果运用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勇于担当作为。

 (四)狠抓作风建设,锤炼过硬本领。一是以****活动为契机,以“五型机关”和“星级党支部”创建为基准,深入开展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已创建五星级党支部***个,四星级党支部***个,三星级党支部***个。二是加强***党风廉政

 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新提拔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严把“廉政关”,年初更新《监察对象基本情况表》,并将***工作人员纳入监察范围,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在春节、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前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相关通知、典型问题相关通报或纪律规定,要求全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讲规矩、守纪律、重落实。节后组织检查组对****工作人员进行作风纪律检查并及时通报。健全定期检查制度、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积极利用微信群等发送廉政、廉洁信息,把党风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深刻。个别党员干部没能达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高度,认识模糊、仍有局限,存在重业务的思想,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片面的认为只要把各项业务工作做好就是尽职尽责。

 (二)宣传力度尚显薄弱。意识形态主流阵地还需不断巩固,新闻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有分量的重点报道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显不足。对外对内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促进宣传工作起到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氛围不够浓厚。由于****业务较多,事务繁重,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缺乏组织性和指导性,任务交办不太明确,

 责任目标不够清晰,偶有出现错位和缺位的现象,意识形态工作还没有达到主动部署主动落实,工作效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学习教育,深化思想引领。一要始终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形势和动态,对各种政治性、原则性、导向性问题敢抓敢管,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二要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全面学和专题学相结合,集体研讨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既在***机关讲,又在党建工作联系点讲,党课内容要突出党性原则和政治教育,要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要敢于直面党员干部关注的现实问题、热点问题,促进***党员干部提振精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

 (二)强化正面引导,加强阵地建设。一要强化正面引导。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弘扬主旋律,加强正面引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舆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二要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利用好****、微信视频号、微信工作群等持续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阵地建设,凝聚强大正能

 量。结合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培养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要丰富活动形式。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开展好“主题党日”等活动,打造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高标准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一要加强风险点防控。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坚持管用防并举,严格规范、科学引导党员干部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行举止,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二要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眼界宽、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确保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与党保持一致。三要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思想上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通过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将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

 2022 年上半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2 年,市*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坚持筑牢思想理论基础,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理论武装,突出提升*形象抓舆论引导,突出先进思想引领抓文化发展,始终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议事决策的重点内容。一是责任明晰明确。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舆情事件亲自处置;分管机关工作的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工作合力合拍。党组书记带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了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

 把意识形态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措施配套,紧盯薄弱环节,排查风险点,强化防范意识,有效地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三是机制建立健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二、注重理论武装,提升队伍素质。

 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修养,以综合素质的提高推动工作的高质量落实。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以“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领导授课、个人自学、集中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优化培训组织。局党组始终把培训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建立了学习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制度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对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质量、交流、检查等作了具体明确,形成了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的良好格局。积极参加市委举办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轮

 训,班子成员先后讲党课*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次,专题研讨*次。三是强化党性修养。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党性修养提高,注重在理论学习中塑造,在实践活动中锤炼。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我在基层做*”系列宣传活动,以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和道德感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举办了全市*系统“党旗下的*干部”知识竞赛,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有效推进了全市*系统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升,达到了“以比鼓劲、以赛促学”的目的,营造了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了*干部素质、促进了*工作文化建设,弘扬了*工作主旋律、传播了*工作正能量。

 三、抓好舆论引导,凝聚思想共识。

 在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中,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讲究舆论宣传艺术,提高舆论引导效果,为*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一是加大正面宣传,传播“正能量”。结合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由过去“不愿说、不会说、说不好”向“主动说、高调做”转变,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讲好人民*故事,传递好人民*声音,为做好*工作集聚了强大的正能量。同时,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在主要街道或广场设置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组织现场咨询,以及发送手机短信,在电视台播放宣传片,在报纸、网络刊发*宣传文章,在接待场所张贴宣传资料、发放宣传

 册等方式,广泛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妥善应对舆情,消除“负因子”。针对*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多的实际,自觉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市*系统建立网宣队伍,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应对工作,特别是在敏感节点和重要时段,专题研究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舆情,加强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分析研判,做到了早发现、早预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加强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群众诉求的新变化新表现新特点,分门别...

篇三:《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学院党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是学院党委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负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意识形态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二)坚持属地属事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二级学院、处(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原则,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二、责任主体

 (一)学院党委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院长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院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院长抓好综合协调和工作落实。学

 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各二级学院、处(室)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重庆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二)学院党委宣传部承担牵头协调职能。学院党委宣传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以及学院及师生个人接受国(境)外基金自助、与国(境)外组织开展或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以下简称“哲学社会科学类活动”)的统筹管理。学院所有哲学社会科学类活动,必须归口党委宣传部统一审核报批。未经党委宣传部审核报批,不得开展任何哲学社会科学类活动。

 三、责任清单

 (一)加强课堂、教材和教育教学管理。把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理论作为课堂 40 分钟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规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审查。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严把引进教材的政治关。

 (责任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督导委员会、各二级学院)

 (二)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类活动”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邀请谁负责”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严格执行报批程序。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处(室)、二级学院)

 (三)加强学院官网、官微等网络媒体宣传内容管理。严格把好学院官网和官微内容审查关,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壮大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处置能力和舆论水平,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加强校园 LED、广播、橱窗、展板等宣传内容的管理。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图书馆、信息中心、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四)加强校内公共场所的监管。教务处负责所辖公共教室管理和巡查,各二级学院负责所辖实训室管理,党委宣传部负责风雨球场的使用审批和管理,院团委负责学生活动室使用审批和管理。

 (五)加强校园软硬件管理。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开展网上

 舆论斗争。及时排查学院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团委)

 (六)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院活动和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学院活动的管理。依法建立境外基金准入管理机制,明确学院、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建立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责任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配合部门:党委宣传部)

 (七)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加强对学院重点人教育管理工作,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部门:学工部、保卫处

  配合部门: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八)加强学生团体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建立健全校内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审批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活动监管。所有学生社团必须配备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责任部门:院团委

 配合部门:各二级团总支)

 (九)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加强校园巡查,畅通举报机制,严禁在校内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校内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责任部门:保卫处

 配合部门:党委宣传部、学工部)

 (十)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选送到境外高校的“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部门:党办(宣传部)、学工部

 配合部门:教务处)

 (十一)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评定职称、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做好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等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

 配合部门:党办(宣传部))

 (十二)加强校园媒体和出版物的管理。加强对学院校刊、校内印刷品选题的把关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程序,认真过滤筛查,确保内容的正确政治导向。正式印刷前报组织宣传部审校备案。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学工部、院团委)

 四、责任落实

 (一)党委宣传部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责任。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二级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查。学院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任用考核和纪检监察工作范围。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考察要突出把好政治关,注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的考察。重要领导岗位的选用

 和海外人才引进要征求意识形态部门的意见建议,对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纪检监察室要把落实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

 五、责任追究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纪律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支部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主要负责同志没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印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本部门、二级学院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刊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九)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对本部门社团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对本部门举行的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中外联合办学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的政治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对部门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三)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四)不严格审批、不按规定和程序审批出现负面影响,以及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四:《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

 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 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

 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篇五:《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范文(五篇)

  【篇 1 1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建立网络军队建设,现结合我委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极端重要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时部署、同时执行、同时检查、同时评价,共同防范网络风险,形成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根据分级负责人和谁负责人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率先抓住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率先管理阵地引导强队,率先

 批判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自己部署,重要问题自己处理,重大事件自己处理。管理党务和宣传的领导人是直接负责人,协助党组书记统一协调指导,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的执行。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住分管科(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直属党组织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趋势性征兆性问题,要有目的地引导,立即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组织小组会议应定期分析和判断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的新趋势,研究加强和改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把中央、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理论宣传训练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教育训练,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进一步巩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抓住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督。各部门通过各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遵循不公开、不公开的原则,根据

 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审查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审查内容包括网络信息是否有密切问题的网络信息现在是否适合对外发布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正确等。未经本公司领导许可,严禁以公司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传播相关信息。坚持先审、后公,一事一审、全面审。各部门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应由领导管理、部门负责、负责人实施。

  (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各种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不提供错误的思想、意见和发言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各部门应根据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本部门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况之一,应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配置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特别行动等组织无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理本地区、本部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不领导,不站前,不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有力斗争,或者领导不力,发生重大错误,产生不良影响

  3、未按规定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管辖范围内发生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引起的集体事件

  4、保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失职,对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反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和政策的发言,无论如何,处理都没有力量,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6、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足,或对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足,产生不良影响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在线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布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彩社会主义制度等发言造成严重影响的;

  8、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的领导和处置不足,产生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追究责任的失职责任的情况。实施责任追究,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负责,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重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警告对话等措施,切实维持实施方法的严肃

 性和权威性。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询问责任状况,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巩固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牢树立风险意识和合格意识,切实承担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重责任,分解细分任务,逐步执行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指导和专题训练,提高实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网络、了解网络、在网络上被动化,通过网络走大众路线,不断提高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论的控制处理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3)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根据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特别审计审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足,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实事求是处理。

  【篇 2 2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 ( 一) ) 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

 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 ( 二) ) 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

 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

 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 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 ( 三) ) 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篇 3 3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第三条 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属地管理,权责一致;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纠建并举,惩教结合。

 第二章

 责任制内容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

 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全市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市管高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各级党校,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

篇六:《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xx 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组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充分发挥制度体制优势,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构建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范网络舆论引发社会风险,维护 xx 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

 第三条

 党组,机关党支部要从事关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刻理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部署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章

  工作责任

  第四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党组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应当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第五条

 局党组领导班子承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深入分析研判本系统本支部网络舆情态势,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改进工作的方法方式,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三)统筹协调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提高网络意识形态素养。

 (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内容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推动依法治网、上网。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五)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网信工作机制,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适应网信

 工作需要,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网信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六条

  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统筹协调组织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其他各科室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责任:

  (一)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加强网上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议,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

  (二)组织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利用网络传播重大典型和重大成就,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宣传和网络文艺宣传。

  (四)加强网络评论工作和机制建设,指导推动网络评论队伍建设,重点组织开展重要政策、重大主题、重大活动网上评论引导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以及重要网络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评论引导。做好网络评论员的选拔培训、管理、使用等工作。

 (五)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件及有关应急工作。开展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加大网上重点突出领域舆情管控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网上信息和网站。

 (六)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好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七)协调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第七条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应当承担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支持、配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等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信息通报;加强网上交流沟通和便民服务;协助开展评论引导工作。每半年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职责范围的网络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和工作情况。

 第三章

  检查考核 第八条

 局党组应当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把自查情况作为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组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及述职报告中,应

 当报告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接收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党组、党组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收上级党组织问责或予以问责: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处置应对本单位、本科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误,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管辖范围内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提出问责建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七:《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六项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2020 年修订)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局党组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五位一体”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和述职评议。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局党组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四、抓好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两次。

 五、局党组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到有预案、有部署。至少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六、积极同局属各单位、社会各界沟通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0 2020 年修订)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于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单位、各科室每半年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由政工法制科收集汇总,在每年 6 月 20 日前和 12 月 20 日前统一向局党组汇报。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单位、各科室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局党组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0 2020 年修订)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崇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

 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市委宣传部制定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0 2020 年修订)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崇州市交通运输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 月中旬、6 月中旬、9 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

 四、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局至少通报 1 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0 0 年修订)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一)局政工法制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局办公室配合。

 (二)局属各单位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三)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月中旬、6 月中旬、9 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政工法制科负责。

 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制度(0 2020 年修订)

  一、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包括网站、微博、微信的网络宣传舆论,进行登记备案,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统一管理调度。

 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遇到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

 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四、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研究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情况,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大讲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事先必需经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加强对宗教、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七、加强新媒体管理。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认真做好市长信箱、网络理政平台办理工作。严禁在 QQ 群、微信群

 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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