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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基层党支部进行工作体检的通知3篇

时间:2022-08-31 09:20:1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对全县基层党支部进行工作体检的通知3篇关于对全县基层党支部进行工作体检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根据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组电传【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全县基层党支部进行工作体检的通知3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对全县基层党支部进行工作体检的通知3篇

篇一:关于对全县基层党支部进行工作体检的通知

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市组电传【2013】

 21 号)《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回头看”和整改提高、 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市组电传【2013】

 47 号)

 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 2013 年度全市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考核验收和下一轮定级工作的通知》(市组电传〔2013〕 74 号)

 精神, 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 对各类党组织分别进行了分类定级和整改提高、 晋位升级工作。

 为检查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成效, 确保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 晋位升级、 考核定级工作落到实处, 现就做好 2013年度全县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考核验收和下一轮分类定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分类考核定级的范围

 基层党组织分类考核定级工作要突出以党支部为重点, 一是对村、 社区、 “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考核定级, 如是党委或党总支的, 其所属党组织不再考核定级; 二是对机关、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的党支部进行考核定级。

  二、 分类考核定级的指标

 按照中组部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 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 一个好的工作制度、 一个好的活动阵地、 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职责任务, 确定“党组织带头人、 工作思路、 工作制度、活动阵地、 保障机制、 工作业绩、 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考核定级指标(参考指标见附件 1)。具体实施中, 可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组织的特点, 对七项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

  三、 分类考核定级的等级

 基层党组织分类考核定级工作, 区别行政村、 社区、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等 7 个不同领域分类进行, 结果分为“好”、 “较好”、 “一般”、 “较差”四个等级。

 分类考核定级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进行, 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 总分为 100分, 90 分以上为“好”, 80-89 分为“较好”, 60-79 分为“一般”, 60 分以下为“较差”。

  四、 分类考核定级的程序

 (一)

 基层党组织自评。

 各党(工)

 委要在今年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的基础上, 组织村、社区、 “两新”组织党组织和机关、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的党支部, 认真对照相应领域党组织分类考核定级参考标准进行自评。

 各党支部自评结果要及时上报所属各党(工)

 委。

  (二)

 组织党员群众测评。

 适时召开测评会, 围绕村、 社区、 “两新”组织党组织和机关、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党支部带头人、 工作思路、 工作制度、 活动阵地和工作业绩等内容, 组织本地本单位党员群众进行测评(测评表见附件 2)。

  测评会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一个测评会可以对一个或多个党组织进行测评。

 参加人员不少于 30 人, 主要是被测评党组织的党员代表和所在地方或单位的群众代表, 窗口单位党组织还应邀请服务对象代表。

 其测评结果的得分, 按照(满意票×1+基本满意×0.6+不满意×0.3)

 /总票数×100 公式计算。

  (三)

 各党(工)

 委组织评定和公示。

 各党(工)

 委在下级党组织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的基础上, 考核组分组深入下级党组织逐一进行考核定级, 研究评定等级, 并在所辖范围内对考核定级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四)

 及时上报考核定级结果。

 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做好分类考核定级汇总工作, 并逐级上报考核结果。

 各党(工)

 委要负责上报所辖基层党组织分类考核定级情况, 并分别填写《基层党组织分类考核定级情况汇总表》(附件 3)《基层党组织分类考核定级工作情况明细表》(附件 4), 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前上报组织部组织组。

  (五)

 制定 2014 年晋位升级工作方案。

 各党(工)

 委完成下属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后,要形成 2014 年度党组织晋位升级工作方案, 并于 12 月 21 日前报组织部组织组。

 工作方案可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通报(26 期)》(附后)

 的格式撰写。

 工作方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 组织领导

 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考核定级, 是检验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成效的有力抓手, 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促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各党(工)

 委要高度重视, 切实将分类考核定级工作与我省“夯实基础、 服务群众”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作出专门安排部署, 及时健全领导机构和组派考核组, 认真组织实施。

 要坚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 坚持规范易行, 根据实际, 合理确定工作步骤、 程序和要求, 保证分类考核定级有序进行。

 要注重分类考核定级结果的运用, 考核定级后, 要按照巩固先进、 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 扎实做好下一轮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工作, 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新的提高。

篇二:关于对全县基层党支部进行工作体检的通知

对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好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调度会和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推进会提出的“整改跟踪督查全覆盖”的要求, 确保我县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取得实效, 县委组织部决定对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

 XX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责任科室:

 电教科

  负责指导和督查的单位:

 金钟镇、 大海乡 、 纸厂乡 、 县直机关工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第二组

  组长:

 XX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责任科室:

 干部科

  负责指导和督查的单位:

 迤车镇、 大井镇、 新街乡 、 县林业局、 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第三组

  组长:

 XX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责任科室:

 干教科

  负责指导和督查的单位:

 者海镇、 乐业镇、 火红乡 、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四组

  组长:

 XX 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责任科室:

 人才科

  负责指导和督查的单位:

 驾车乡 、 田坝乡 、 上村乡 、 驻昆党工委、 县农业局、 县卫生局

  第五组

  组长:

 XX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组织科长

  责任科室:

 组织科

  负责指导和督查的单位:

 娜姑镇、 矿山镇、 马路乡 、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县工商局

  第六组

  组长:

 XX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责任科室:

 公务员管理科、 干部监督科

  负责指导和督查的单位:

 五星乡 、 老厂乡 、 大桥乡 、 县水务局、 县烟草公司

  第七组

  组长:

 XX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秘书科科长

  责任科室:

 秘书科

  负责指导和督查的单位:

 待补镇、 雨碌乡 、 鲁纳乡 、 县民政局、 县供销社

  二、 督查内容

  (一)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开展情况。

 重点督查是否向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行基层组织建设年动员宣传; 是否组织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自评, 是否组织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测评, 上级党(工)

 委是否对分类定级工作进行审定, 是否将分类定级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是否开展分类定级“回头看”活动。

 (二)

 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 晋位升级开展情况。

 重点督查在分类定级基础上, 是否梳理找准突出问题和主要不足, 并逐项分析, 明确具体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人等; 是否建立对基层党组织特别是“较差”党组织的领导联系督促机制, 并根据每个基层党组织实际制订针

 对性强的整改提高方案; 是否召开党支部会议, 对整改提高、 晋位升级方案征求意见建议;是否对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人、 联系领导等进行公示, 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是否“较差”党组织常务书记全覆盖、 是否 100%作为“四群”教育联系点, 是否“一般”党组织50%以上派常务书记; 是否已经落实整改措施, 并取得一定成效; 是否建立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台账, 建立项目化管理机制。

 (三)

 基层党组织班子队伍建设情况。

 乡 (镇)

 党委重点督查是否组织村(社区)

 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建述职”活动, 是否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是否制定村 (社区)干部以及党员骨干、 村民(社员)

 代表等的教育培训方案, 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是否 100%完成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 是否落实村(社区)

 干部“一定三有”政策, 强化基层干部的保障。

 县直党(工)

 委重点督查是否组织所辖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建述职”活动, 是否落实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是否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案, 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四)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

 重点督查是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 是否建立 1至 2 项务实管用的制度, 是否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规程, 是否落实“三会一课”、 “四议两公开”、 民主评议党员、 党员发展、 党务公开等相关制度; 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活动场所“星级达标”活动、 开展“新农村故事会”, 作用是否发挥; 是否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专项研究部署, 是否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是否建立详实的党组织台账。

 (五)

 推广和培育先进典型情况。

 重点督查按照创先争优、 “四群”教育、 “一围五创”、 “五基五化”的要求抓示范点建设情况; 发现和推荐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建议。

 三、 有关要求

  (一)

 各督查组要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落实为目的, 采取听汇报、 看现场、 查资料等方式, 逐条、 逐项、 逐点认真开展督促检查; 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 认真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情况, 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二)

 检查结束后, 各督查组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 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年尤其是晋位升级工作中的特色和存在问题, 提出整改意见, 并帮助提炼总结, 形成工作亮点。

 (三)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各督查组要对所负责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对督促整改不力的单位, 要及时向县委汇报, 进行责任追究。

 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第一次督查必须在 8 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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