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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022年)

时间:2022-09-14 20:5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022年),供大家参考。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022年)

 

  河东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 进一步提高全乡 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 结合我乡 实际, 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基础工作考核(70 分)

 ( 一)

 党建工作责任( 10 分)

 1、 党建工作有计划、 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得 2 分, 无党建工作计划、 总结的, 每缺一项扣 1 分。

 2、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得 3 分。

 查看有关会议记录, 少 1 次或记录不规范会议扣 0. 5 分。

 3、 落实党务公开制度, 设立党务公开栏, 并做到每月 至少更新一次公开内容的 3 分。

 未设公开栏或公开栏标准差的扣 1分, 每少公开一次扣 1 分。

 4、 各种制度完善, 制作看板并上墙得 2 分。

 每缺一项制度扣 0. 5 分。

 ( 二)

 基层组织建设( 10 分)

 1、 班子健全, 战斗力强, 结构合理, 有较强地帮富带富能力得 1 分。

 班子不健全扣 1 分。

 2、 党支部与班子成员 、 党员 签订公开承诺书, 兑现承诺到位得 2 分。

 未签订承诺书扣 1 分, 支部对班子成员 、 党员 承诺工作没有督导、 没有考核、 没有记录的扣 1 分。

 3、 村“两委” 干部按时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 无上访村干部事件得 2 分。

 不按时参加培训的一次扣 1 分, 有上访村

 干部事件的该项不得分。

 4、 按照乡 党委统一安排, 做好党建创新工作得 5 分。

 扎实开展措施不得力扣 1-3 分。

 ( 三)

 党员 教育管理( 16 分)

 1、 党员 教育有计划、 有制度、 有实效, 党员 学习制度化、经常化, 措施有力得 2 分。

 组织党员 按上级要求按时学习, 查看记录, 缺少一次扣 0. 5 分; 查看学习笔记、 心得体会, 每少一项扣 1 分; 认真做好党员 远程教育学习, 查看四簿一册, 每少一次扣 0. 5 分。

 2、 有无职党员 设岗定责内容, 无职党员 履行职责到位得 2分。

 无设岗定责内容扣 2 分, 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扣 1 分。

 3、 有党员 名 册, 党员 信息准确规范得 2 分, 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4、 对流入和流出的流动党员 进行登记造册管理, 认真做好流动党员 管理工作得 2 分。

 党支部每半年至少与流动党员 联系 1次, 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的扣 1 分; 查记录, 没有联系记录的扣 1分。

 5、 坚持“三会一课” 制度, 做好会议记录得 4 分。

 每月 1次支委会, 缺一次扣 0. 5 分; 设党小组的每月 1 次党小组会议,缺一次扣 0. 5 分; 按时组织党员 召开党员 大会, 未召开的扣 1分; 按时上党课, 没有组织党员 上党课的扣 1 分。

 6、 党员 按标准交纳党费, 每月 按时向党组织上缴党费, 有党费台帐和统一、 规范的收缴记账凭证得 2 分。

 党员 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扣 1 分; 未建立党费台帐的扣 2 分; 半年未上缴

 一次党费的扣 1 分。

 7、 认真落实党员 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教育督促党员 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如实填写党员 组织关系凭证得 2 分。

 出现超越权限开具组织关系的扣 1 分; 组织关系凭证填写不规范的扣 0. 5 分; 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回执的扣 0. 5 分。

 ( 四)

 发展党员 ( 15 分)

 1、 积极做好发展党员 工作不出现问题的得 2 分。

 未按照规定报审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名 单的扣 2 分, 没有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参加培训的扣 2 分。

 2、 党员 发展工作程序严格, 党员 发展材料规范齐备, 数量和质量均有保证得 4 分。

 缺一个程序或少一份材料扣 0. 5 分,有一个不按时报送审批的扣 1 分。

 出现突击发展党员 现象每个扣 6 分。

 3、 落实发展党员 工作各项制度得 3 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每一项扣 1 分。

 4、 发展党员 无信访事件的得 6 分。

 出现发展党员 信访事件的该项不得分。

 ( 五)

 党员 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5 分)

 1、 将生活困难党员 逐人登记造册得 2 分。

 没有逐人登记造册、 建档立卡的, 扣 2 分。

 2、 班子成员 每人结对帮扶 1-2 名 生活困难党员 , 制定帮扶措施得 3 分。

 查看帮扶登记表, 没有帮扶责任人、 帮扶措施和计划的, 每缺 1 项扣 1 分;

 3、 每年对帮扶对象入户 走访慰问 2 次以上得 3 分, 每少 1

 次扣 1 分, 没有走访慰问的此项不得分。

 4、 生活困难党员 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得 2 分。

 没有将生活困难党员 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扣 1 分。

 ( 六)

 阵地建设( 14 分)

 1、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高、 配套设施全, 并由专人看管、卫生整洁得 2 分, 否则, 酌情扣分。

 2、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没有租赁、 转让、 变卖、 损毁现象,桌椅、 电视、 制度及各种标牌等完好无损, 没有挪用内部设备现象的得 2 分, 否则, 酌情扣分。

 3、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展各类活动不少于 4 次得 1 分。每少 1 次扣 0. 5 分, 查看活动记录。

 4、 远教设备齐全、 收看正常, 且在公共场所, 上级检查得到肯定的得 10 分, 否则, 酌情扣分。

 二、 日常业务考核(30 分)

 1、 有专用党建活动室, 布置规范, 党建工作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得 5 分。

 2、 及时完成党建日 常表格、 材料上报得 5 分。

 不按时上报或对上报的材料不认真调查, 撰写、 填报质量较差的, 一次扣 1分, 迟报一次扣 0. 5 分。

 3、 按时参加乡 党委安排的各类培训和党建工作会议的得 6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 1 分。

 4、 按时参加乡 党委安排的集中办公等统一活动得 6 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 2 分。

 5、 在党建材料整理检查中, 被责令返工的, 每返工一次扣

 0. 5 分; 大部分或全部返工的一次扣 5 分。

 6、 按时组织远程教育学习的得 5 分, 被上级抽查未组织学习的一次扣 2 分。

 7、 按时完成乡 党委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得 3 分。

 完不成的酌情扣分。

 三、 创新创优考核(加分)

 1、 党支部和党员 个人被省、 市、 区、 乡 评为先进的每个分别加 4、 3、 2、 1 分。

 2、 基层党建工作有特色, 为省、 市委组织部提供现场观摩点的分别加 5 分、 3 分。

 3、 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在省、 市、 区有关工作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加 5 分、 3 分、 2 分。

 4、 在省、 市、 区级党报党刊、 新闻媒体、 党建网站发表( 播出)

 基层党建工作文稿, 分别加 5 分、 3 分、 2 分, 简讯、 信息减半。

 5、 同一方面工作多次受奖, 按最高级别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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