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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定州市教育局【精选推荐】

时间:2022-09-25 09:1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定州市定州市教育局【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定州市定州市教育局【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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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荧光棒批发价 全省最低 定州市教育局 2009 年小学六年级调研考试实施细则

 一、 日程安排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6 月 23 日

 8:

 30

  总校长、 普教校长、 小学和城区中

  学教研员、 设点中学及市直、 民办

 学校校长到实验小学开考务会

  6 月 26 日

  6:

 30—17:

 40

 考试 (时间表附后)

 6 月 27—30 日

 阅卷、 登统 二、 考前准备

  1、 各考点准备好浆糊、 针、 锥子、 刀子、 夹子(每场一套)

 , 6 月 26 日 7 点前放到保密室, 考完后由各考点保存。

 2、 各考点准备好草稿纸, 考前交保密室, 考试时由保密员连同

 试卷分发到各考场。

 3、 考场前门贴好考场标签(注明场次、 号段)

 , 考场座次表备好放在讲桌, 此项工作于6 月 25 日下午 6 点前完成。

 4、 各中心校提前安排好考点和各考点考场数, 6 月 10 日前报教研室, 并将《小学六年级 毕 业 考 试 成 绩 花 名 册 》 按 统 一 式 样 , 用 Excel 的 形 式 发 至 教 研 室 小 教 组 邮 箱(DZJYSXJZ@163. COM)

 。

 5、 各考点按考场数备足录音机(带电池, 语文、 英语听力测试使用)

 , 并准备好备用录音机 1 至 2 台。

 6、 各考点安排保密室一个, 配备好带锁的专柜。

 7、 各中心校、 实验小学提前按场将学籍存根装订好, 考前交保密室。

 8、 《考试实施程序及注意事项》 每场一份, 各中心校、 实验小学按考场数自行准备。

 9、 各考点 26 日全天备足饮用水。

 10、 设点学校 26 日中午安排考务人员午饭, 标准 5 元左右。

 不准喝酒。

 三、 考试实施程序及注意事项 1、 第一科开考前 90 分钟(6 月 26 日 6:

 30)

 , 所有考务人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

 考点主任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并在第一场领取试卷之前抽签, 确定每组监考教师所监场次, 半天一轮换。

 2、 第一科开考前 35 分钟、 其它科开考前 15 分钟, 考点统一发出信号, 监考教师领取试卷、 草稿纸、 然后直接进入考场。

 第一科开考前 30 分钟、 其它科开考前 10 分钟组织学生入场。

 入场时要求考生将规定可携带用具以外的物品放于指定地点。

 入场时要逐一核对学籍,无误后方可入场并对号入座。

 语文、 英语科领取录音机和磁带, 开考后先考听力。

 3、 考生坐定后, 在第一科开考前 25 分钟, 主考宣读《考生守则》 和<<定州市教育局对考生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及该科注意事项。

 主考:

 “请大家注意, 现在宣读《考生守则》 和《定州市教育局对考生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 ”

  <<考 生 守 则>>

 ⑴每科开考前, 考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带学籍卡( 即准考证)

 有序入场。

 迟到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 答卷 30 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入场后将学籍卡放在课桌左上角 , 以备查验。

 ⑵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 直尺、 三角 板、 圆规、 铅笔、 圆珠笔、 橡皮等)

 , 不准携带通讯工具、 纸张、 书籍、 计算尺、 计算器等物品。

 ⑶考生拿到试卷后不准马上答题, 先查对试卷页数是否齐全、 有无破损、 字迹不清、 缺页、 重页、 漏页、 漏印等问题, 如有问题举手报告, 请监考教师处理; 若无问题则按监考教师的要求, 在密封线以内 填写乡 镇、 学校、 姓名、 班级、 考号等。

 填好后将笔放下审题, 等答题信号发出后方能答题。

 ⑷考生答题必须用 蓝色圆珠笔。

 作图、 连线用 蓝色圆珠笔或铅笔均可, 否则按违纪处理。

 ⑸如答卷中涉及到村名、 校名、 人名的不得使用 真实名称, 试题中有要求的, 按要求执行, 没要求的一律用 “× × ” 代替, 否则视为标记, 按违纪处理。

 ⑹作文题目 写在指定位置。

 ⑺考生要爱惜试卷, 不得皱折、 撕损、 污损、 打孔等, 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否则按违纪处理。

 (8) 考生在考场内 必须保持安静, 不准喧哗、 吃东西, 考试过程中, 不准交头接耳, 左顾右盼、 打手势、 做暗号, 不准偷看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 不准传抄答案或传换试卷, 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9)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 必须停笔, 起立, 待监考教师把试卷收齐后, 方可依次退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不准带走试卷及草稿纸等。

  <<定州市教育局对考生违纪行为的处罚 规定>>

  ( 1)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 30%。

 ①携带必须文具以外的物品入场。

 ②开考信号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仍答题经制止不改的。

 ③在考场内 大声喧哗, 影响考场秩序经劝阻不改的。

 ④夹带资料进入考场的。

  ( 2)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 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 50%。

 ①交头接耳, 互打信号、 手势的。

 ②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的。

 ③传抄资料、 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的。

 ④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学校、 姓名、 考号的, 在试卷上有意作标记的。

 ( 由阅卷人认定, 阅卷领导小组审定)

 。

 ⑤用 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

  ( 3)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 该科成绩记“0” 分。

 ①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②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

  ( 4)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 将考生各科成绩记为“0” 分。

  ①威胁监考人员 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的。

 ②在考试中顶替他人学籍考试的。

 宣读完毕, 请大家自 觉遵守考场纪律和规定。

 (以上工作在考前 10 分钟结束)

 4、 开考前 10 分钟, 主、 监考当众启封试卷, 并认真核对试卷份数、 科目, 如发现有错误, 及时请示考点主任, 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若由于试卷错发或印刷原因造成泄密, 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防止扩散。

 5、 检查无误后, 由主考教师板书本次考试科目、 试卷页数、 题数、 举报电话 5532901。如有“更正通知”, 一并书写。

 6、 开考前 5 分钟, 考点统一发出发卷信号, 主、 监考教师分发试卷。

 7、 监考教师逐一核对考生填写内容是否齐全、 正确。

 8、 答题时间到, 考点统一发出信号, 主考宣布:

 “开始答题” 。

 语文、 英语两科开始播放“听力” 试题。

 9、 考试开始后, 监考在考场监视, 主考持学籍存根再逐个核实考生身份。

 如有问题,报考点主任予以处理。

 10、 在考试时间内, 除考点正、 副主任和巡视员外, 其他人不得进入考场, 主、 监考教师和考生均不得擅离考场。

 若遇考生生病等特殊情况, 由监考和考点主任联系, 派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就医, 所误时间一律不补。

 如因试卷印刷有误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拖延了考试时间,报教育局赵造栓主任(5532901)

 同意, 可补足延误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

 。

 11、 开考 30 分钟后, 监考在缺考卷和空白卷总分处填写“缺考”和“空白”字样, 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填入《考场报告单》 , 并在试卷上填写准考证号, 任何人不准带走试卷。

 12、 主、 监考应监视考生考试, 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主考应填写《考场报告单》 上规定的内容(本场结束后填写)

 , 如实反映考场情况和违纪情况。

 对违纪舞弊考生,经考点主任签字同意后, 在《考场报告单》 上写明处理意见。

 对舞弊材料要没收交考点主任,重大舞弊情况迅速逐级上报。

 13、 主、 监考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但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学生所提出的询问, 应予以当众答复。

 14、 主监考须维护考场秩序, 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有权制止除考点主任、 副主任、 巡视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15、 主、 监考应认真履行主监考的职责。

 考生若提前交卷, 由监考人检查试卷、 草稿纸等无误后, 方准予出场。

 16、 语文、 数学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 英语、 综合科考试结束前 10 分钟, 主考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考试时间——“现在距考试结束时间还有× × 分钟” 。

 考试结束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 主考宣布:

 “考试时间到, 请停止答卷, 否则按违纪处理。

 ” (考试期间, 考点大门关闭、 上锁。

 )

 17、 试卷严格按小号在上, 大号在下(含缺考卷)

 的顺序依次收取。

 此时主监考应特别注意场内情况, 对继续答题者应立即制止, 当场宣布取消该考生该科得分的 30%。

 对仍不停止答题和互相交谈者及带走试卷(须立即追回)

 者, 均当场宣布取消考试资格。

 上述情况必须记入《考场报告单》 , 并报告考点主任。

 18、 试卷收齐后, 主监考核对试卷无误后考生方可出场, 并在考点内等候, 待全部清点无误后, 由考点主任通知门卫开门放行。

 19、 监考将空白卷放在最后, 审查试卷份数(32 份)

 , 考号排列顺序, 有无倒放、 反放等。

 20、 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 主、 监考同行到考点办公室, 交试卷审查人员检查试卷份数、考号顺序, 有无页码颠倒, 试卷倒放、 反放等。

 验收合格后, 方可装订。

 21、 草稿纸另行收集打捆, 交考点封存。

 22、 监考人员离场前, 要逐桌检查考场有无遗落试卷, 离场时, 要关窗锁门, 封闭考场。

 23、 装订试卷时, 试卷封面的装订线要与试卷的密封线对齐, 按规定的针眼和缝法, 用提供的白线绳装订(绳结打在背面)

 。

 《考场报告单》 交保密室。

 24、 试卷装订后, 交验收人员再次检查, 如有考号顺序颠倒、 错装, 倒装, 压题或考号外露者, 必须重新装订。

 检查无误后, 主考用提供的封条封好试卷背面并装袋(综合科试卷分科装订, 分科装袋)

 。

 然后交考点保密员。

 25、 考点保密员收全所有试卷及考场报告单后, 按科、 场次先后顺序装订, 尽快交回试卷发行点。

 备用卷和磁带不回收, 交给考点所在乡 镇的小学教研员保管。

  四、 考务人员职责 1、 考试领导小组职责 ⑴ 组织考务工作。

 ⑵ 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⑶ 对本次考试各项规定具有最终解释权。

 2、 考点正副主任职责

 ⑴ 主持考点考试, 全面负责考点工作。

 ⑵ 负责考场布置, 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前门贴考场标签及考生号段, 课桌反放, 左上角贴考号, 备好草稿纸、 针、 锥子、 浆糊、 号令工具, 张贴考场分布图、 考试作息时间表、考生须知、 画出禁区, 在考点设举报箱一个(举报电话 5532901)

 。

 ⑶ 做好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禁止送考家长及闲杂人员进入考点禁区范围之内。

 保证师生财物和人身安全。

 ⑷ 备好应急药品(防暑、 镇痛、 急救药等)

 。

 ⑸ 设置考点办公室、 保密室、 送考教师休息室。

 ⑹ 安排好司钟人员, 并提醒、 监督司钟人员保证考试时间准确无误。

 ⑺ 负责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及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类事件。

 对监考人员营私舞弊者, 要给予批评教育, 必要时予以撤换, 并及时通报、 上报。

 ⑻ 每场结束后, 负责组织工作人员验收各场的试卷份数(每场 32 份)

 有无倒装、 反放,检查无误后方可令监考教师装订。

 装订后, 再查有无倒装、 漏装、 包头纸上有无标记、 针线走经是否正确, 无误后, 要求监考教师将密封签贴在背面, 并装袋贴上封条。

 草稿纸和试卷一同送回保密室。

 ⑼ 对考试组织混乱, 考试纪律松驰, 不按规定程序、 时间完成任务的, 追究考点正副主任的责任。

 ⑽ 6 月 26 日上午 6:

 30 培训考务人员。

 3、 保密员职责 ⑴ 保密员必须认真负责, 态度端正, 坚持原则, 严守机密,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试卷及学籍存根的领取、 运送、 分发、 保管等工作。

 考试结束后, 负责将学籍存根交设点单位, 将各科试卷交回发行点。

 ⑵ 保密员务于 6 月 26 日上午 6:

 30 以前带考点主任介绍信(加盖本中心校公章)

 到规定地点领取试卷, 上午 7:

 00 以前赶到考点。

 ⑶ 保密员要按时发放试卷、 草稿纸、 针、 线、 锥子、 夹子、 小刀、 准考证存根等物品,考完后将以上物品及考场报告单收回保密室。

 ⑷ 保密员不得打开试卷袋, 特殊情况如需拆袋, 必须经考点正、 副主任许可, 并将“情况说明” 贴于试卷袋正面。

 ⑸ 保密员不得随意离开保密室, 不得动用电话, 工作时间内除考点正、 副主任、 巡视员外, 不得让任何人进入保密室。

 ⑹ 试卷运送必须二人同行, 避免试卷丢失、 破损等事件发生。

 ⑺ 试卷必须放入专柜及时加锁保密, 保证试卷完好无损, 注意防火、 防潮、 防盗、 防鼠。

 (8)

 试卷交接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填好《试卷交接单》 (自制)

 。

 (9)

 保密员在整个保密工作中, 要严守纪律, 认真负责。

 对于违反纪律、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者要依据《处罚规定》 予以严肃处理。

 4、 主、 监考人员职责 ⑴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考场监督、 检查及试卷装订工作, 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做到严肃认真维护考场秩序, 和蔼热情地对待每一位考生。

 ⑵ 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到岗, 持证上岗, 不得迟到早退, 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吸咽、 谈笑、 吃瓜子、 阅读书报刊物, 不得抄题、 做题、 检查考生答题情况, 不得将试题带出场外, 不得随意提前、 延迟、 缩短考试时间。

 ⑶ 监考人员不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 但对于考生就试题印刷不清之处提出的询问应当给予当众答复, 对考生违纪舞弊行为及时制止, 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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