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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工作例会议题【完整版】

时间:2022-08-22 08:30:2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月份工作例会议题【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五月份工作例会议题【完整版】

 

  户外教练培训及操作规范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教练在户外教学中的各项操作和行为,完善教学管理,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文件作为《教练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文件,具体的规范了实际操作、管理上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第三条

 自本文件发出生效日期之前的相关其它文件规定作废,以此为准;同时若之后有更新的相关文件出台,则以更新的文件要求为准执行。

 第四条

 以下条文中涉及罚款、降级等的决定均由培训中心依据该文件执行,核定的处罚报经教委会确认后公布;该文件未涉及的情形提交由教委会开会讨论决定,并及时更新该文件内容和版本; 第五条

 所有处罚均应公布在协会论坛之“教练园地”版块中。

 第二章 教学流程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初、中级户外培训实行主教练负责制,在和培训中心备案后自行组织相关准备、教学、发证等工作。初中级培训野外教学中均由教练担任领队职责,规范按照户外领队要求实施带队活动,带队过程中贯穿户外知识培训。初级培训以引发户外兴趣、引导正确户外理念为主。培训结束后提交“培训总结报告”给培训中心负责人及发布协会网站“教练园地”板块; 第七条

 领队班、教练班培训中实行教学组负责制,由一名主教练带领 4-5 名教练从头到尾跟进好培训中的主要工作,主教练须高级教练担任,教练安排注意新老搭配(参考文件:领队培训及考核实施流程)。具体教练职责如下:

 1、具有责任感、使命感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2、主教练培训跟进要求; 1)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练组、课表编排、认领、课件审核、实践安排; 2)教练组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同心协力,各司其职; 3)指导、监督新教练教学中问题,指导、提醒教务培训中各项工作提前进行。

 3、教务培训跟进要求; 1)负责和学员沟通及资料收集、开班仪式、班委团建、学员考勤统计、成绩统计、考试安排、实习安排、毕业典礼,增强学员团队凝聚力,提升学员满意度,协助学员达成培训目标; 2)负责和教练及协会专职人员沟通及各项费用收支、教材教具管理、教练考勤统计、劳务结算、培训进程及要求的提醒等方面工作,辅助主教练完成教学培训任务; 4、根据培训中心的安排,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讲义、教案、案例、PPT 演示文档; 5、以学员满意度为准则来提高培训教学效果; 6、初中级培训为实习培训的,监课教练需要在培训后一周内提交“监课评估报告”给教练班主教练、教务及培训中心负责人。全部实习后,主教练或教务须汇总监课报告和教练课时、补贴等提交教委会和协会专职人员; 7、领队班以上的培训,考核教练需在一周内提交“考核总结报告”给改期培训主教练及教务; 8、任何级别的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主教练须提交培训总结报告给教委会,并发布在协会官网“教练园地”版面。

 第八条

 作为一项回报,协会鼓励学员和教练旁听课程,以便学习巩固和持续学习,主教练和教务须留意:

 1.凡是经过协会培训的学员,均可在以后同级及以下级别的课程中补课或旁听(免学费); 2.上述规定包含野外课,但必须提前至少 3 天和当班教务或主教练确认,确认后方可参加,以便包车和购买保险(教练组或非教练组成员的报销参考“教练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一)各级培训主教练及教练任职资格及教练配比:

  1、实习期教练参加培训,均以助教任职,主教练由注册教练担任; 2、初中级户外培训主教练由深登协注册教练担任; 3、领队班培训主教练由深登协高级教练或荣誉教练担任; 4、教练与学员人数比例:应保持在 1:8-12 之间,即 12 人以下一名教练即可,超过 12 人增加一名教练,超过 24 人再增加一名教练;(对于自办培训,学员 15 人(含)以内可配领队助教 1人,16 人及以上须两名正式教练。培训前提交学员名单、教练名单给培训中心审核。)

 同样,领队实习要求:学员在网上公开召集一次活动,组成 8-12 人的团队(12 人以上须增加一名领队/协作,超过 24 人的须再增加一名领队/协作。上限人数 25 人以下)。

 二)各级教练任职资格 1、实习教练可以参加协会批准的初中级实习培训,担任教练(主教练须由协会指定); 2、初级教练可以参加协会或自办的初中级培训(申请自办参考深登山艺培训体系报备流程); 3、参加过 2 次以上中级培训的中级教练,可以参加协会或自办的领队培训的教练工作; 4、参加过 3 次以上领队培训的高级教练,可以担任领队培训的主教练工作; 5、参加过 3 次以上领队培训的教练(中级或高级),可以参加教练培训的教练工作; 第十条

 一)领队班毕业和注册标准确定:考勤、考核通过后为毕业,发放领队“培训合格证书”及基础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教务在毕业典礼前通知培训中心准备好纸质培训证书),只证明参加过协会领队培训并合格,不能带队;实习通过后(按要求带队一次)并在培训前后通过基础技能及获得急救证的,准予注册,发放注册证书(教务通知学员及培训中心按注册要求和规定时间到协会办理),表示是协会认可和认证的领队; 二)教练班毕业和注册标准确定:考勤、考核通过后为毕业,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教务在毕业典礼前通知培训中心准备好纸质培训证书),只证明参加过协会教练培训并合格,不能授课;实习通过后(按要求授课 1-2 期)准予注册,发放注册证书(教务通知学员及培训中心按注册要求和规定时间到协会办理),表示是协会认可和认证的教练;若未参加过协会体系培训的前几级培训的,则必须补上各级课程,否则不允许注册; 三)教练班毕业(考核标准)

 1、 考核要求:试讲一次(初级户外培训),由两位中级以上教练监考评分; 2、 实习要求:初级、中级户外培训各一次,每次由 1-2 名中级以上教练监课评分; 最终平时成绩、考核、实习评分数据表交教委会评定合格,方可毕业。实习教练实习期内不能担任监课、考官等注册教练职能之职务。

 第三章 野外教学安全管理及操守要求 第三章 野外教学安全管理及操守要求 第十一条

 教学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野外培训,培训前务必做好培训教案,严格按教案实施,不轻易改变培训计划(但在野外教学中,遭遇重大安全事件,如重度中暑,被毒蛇咬伤等户外常见伤害,则需果断决策,甚至中断教学,全体投入救援或下撤); 第十二条

 考虑到教学的需要,一些培训中会故意不回避相对有风险的气候或环境进行现场教学,这类教学仅限于领队班及以上的教学活动中实施,旨在让学员在今后的领队和教练活动中对危险识别和风险控制有更多实际体验和经验,从而更好的避免类似活动带来的伤害。活动前更需要做足安全准备和周密计划,将风险控制到最低,防止意外发生!初中级的户外培训按正常户外要求操作,不适合的天气、环境不做培训,以免学员被误导; 第十三条

 以下事项违反的处以相关教练口头警告; 1)活动中因教练方失误导致的意外,未造成人身伤害的; 2)初、中级户外培训在天气不适合或场地不适合环境中进行,未造成重大危害的(这里的不适合指有重大风险的); 3)野外活动随意改变教学计划,不按教学大纲要求授课; 4)言语偏激,态度粗暴,导致学员投诉; 5)培训期间吸烟、喝酒; 6)其它(指教委会认定的问题);

  第十四条

 以下事项违反的处以罚款 100-500 元(由教练委员会讨论决定):

 1)培训中因教练方失误,使学员造成轻度伤害的; 2)因气候、环境等风险因素由于教练失职或错误决策造成学员受到轻度伤害的;(比如雷电天气下放任学员行走山脊,导致轻微伤害等等)

 3)教练受到口头警告后,第二次出现不按教学大纲授课; 4)言语偏激,态度粗暴或行为不雅,首次被学员投诉 4)其它(指教委会认定的问题); 第十五条

 以下事项违反的处以降低一级教练级别:

 1)

 培训中因教练方失误,使学员造成严重伤害的;(比如骨折等户外伤害之类)

 2)

 多次出现不按教学大纲授课; 3)

 言语偏激,态度粗暴或行为不雅,再次或多次被学员投诉; 4)

 其它(指教委会认定的问题)。

 第十六条:在教学中,部分或全部是因为教练的原因,造成死亡的重大事故,永久开除教练的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在野外及公众场合,协会领队及教练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作风,为人师表,树立专业、严谨、规范的形象 :

 1)

 活动中禁止光膀子,讲黄色段子、更不允许将图片、视频公布到网上; 2)

 禁用粗言秽语; 3)

 野外活动行走时严禁吸烟,到达营地建议不吸烟; 4)

 野外教学过程中禁止饮酒; 5)

 遵守 LNT 法则,保护环境。

 第四章 技术操作要求 第四章 技术操作要求 第十八条

 培训活动或野外活动中涉及技术操作的,务必贯彻“安全第一、严谨规范”的主导思想,教练组成员中必须有一位是经过深圳登协(或中登协)基础技能培训、中级攀岩培训、中级登山培训的教练,户外教练不能独立进行技术操作类的授课; 第十九条

 加强安全意识、注重细节,严格技术操作的规范进行培训或演示; 第二十条

 凡是技术培训,必须至少两名教练参与,操作过程中采取双人互相监督机制。主教练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未经主教练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技术操作; 第二十一条

 违反操作规范者,进行通报批评、罚款、降级—协会论坛“教练园地”中通报批评,一年内再重复犯错误,取消注册教练资格,降为实习教练; 第二十二条

 户外教练应加强绳索、攀岩等技术操作的练习和学习培训,并严格按资质水平和技术操作安全规范来要求自己。

 第五章 培训教材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23.1

 在培训期间,学员不能使用任何录音、录像、照相设备对课程内容进行记录,包括课堂、野外实践、课程试讲、专题讲座和课程实践。每位学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领取到的教学文本资料和上述影像资料不会外泄于任何商业活动以及公开的培训活动中; 23.2

 深圳登协对其自主开发的初级和中级户外培训课程、领队课程、教练课程及相关配套演示文稿、讲义、教材和视频音频资料拥有知识产权,只有成为深圳登协注册户外教练,才可获授权使用统一的户外课程课件; 23.3

 除在培训中发放给学员教材及必要资料外,其它任何场合、方式下,任何教练不可提供、公开所有体系培训资料给任何人、平台、单位使用(无论是否商业性质)。并有义务告知学员不可扩散培训教材和资料; 23.4

 协会提供的培训用地图须保密,不可扩散。初级培训只提供教练用地图;中级培训提供给学员地图、但在培训后须收回;领队及教练培训提供地图后可不回收,学员须承诺保密。凡地图遗失

  未还,一律处罚 100 元/张(教练自行准备并提供给学员的地图不受此限制)。

 23.5

 学员在获得户外教练培训证书后,如不按期进行评审,或评审不合格,或不选择在深圳登协注册,则不得使用“深圳登协户外培训课程”的名义和内容进行授课;注册后的户外教练如果不使用统一的户外培训课件,或讲授其它培训机构提供的和自行开发的课程,则不应使用“深圳登协户外教练”的身份;未经过批准,不可以以深登协名义办班、不可以以深登协教练名义讲课、所带班不会发放深登协培训证书;

  第二十四条

 除培训要求提供的资料(要求、表格、清单)外,其它培训资料(PPT、讲义、教案等)不可发给学员,学员确实有需要时,课件 PPT 可以转换为 JPG 格式发给学员,但须强调不可扩散;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授课品质和内容的一致和准确,协会相关教材、模板等应提供给全体注册教练供培训使用。教学培训应符合培训中心制定的教学大纲,严格按三级培训的要求内容授课;教练在制作自己的 PPT 课件和教案时,必须以原模板的内容为基础,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但核心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增加、减少。实习教练进行正式中级授课时亦可提供给他们供编写各自的授课课件,但需要提供给监课教练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和符合分级培训内容要求;

  第二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相关责任人处以口头警告、罚款、降级直至取消教练资质;

 第六章 培训财务管理 第六章 培训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所有培训须遵循维持收支平衡的原则:针对人少开班的情况,如果教练补助超出收取费用,则将学费扣除必要开支后(如场地费、保险、杂费等)按剩余费用的比例支付教练补助(剩余的比例即为应得补贴的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条

 初级户外培训在课程正常收费时才有补贴;做为免费课程时,教练同样不提供劳务补贴(协会或培训中心安排的免费课程及安排的实习兼课教练除外---由协会提供费用); 第二十九条

 培训采取主教练为主的教学组负责制,培训过程中费用收支均由协会培训中心专职人员负责,学费收据由培训中心专职人员提供给学员,培训中发生的费用均须取得相应发票或收据。若有特殊情况,须做备注说明; 第三十条

 教务须及时做好每次课程教练考勤记录,每笔款项进出亦须及时登记且详细。培训结束一周以内(领队班为野外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教务及时做好教练劳务费补贴表(依据“户外教练劳务费计算表”统计),补贴表要求体现教练课时数及其它费用具体说明。做好后交由主教练审核通过,后主教练再提交培训中心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一条

 培训中心负责人收到教练劳务费补贴表后,一周内给予审批。在此期间,教务将培训相关资料(票据和表格等)交到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处。获审批及收集资料完毕后,协会专职人员即时按表发放教练劳务费并做好签收(发放表签名)。补贴 1000 元以下直接发(800 以上扣税20%),1000 元以上的,教练可以找近期加油票等发票(超过 800 部分)提供给协会以便实报实销; 第三十二条

 综上所述,关于培训班的报销及补贴发放须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因客观原因造成拖延及错误须及时告知培训中心负责人及收款人。

 第七章 教练服及臂章管理(含领队)

 第七章 教练服及臂章管理(含领队)

 第三十三条

 协会为全体注册教练员配发教练工作服,分为短袖夏装 2 套、长袖秋装 1 套、臂章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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