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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自查报告5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9-16 18:20:32 来源:网友投稿

用工自查报告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署,我们对80家中小微企业用工成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小微企业调查的情况通过发放调查表和召开座谈会的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工自查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用工自查报告5篇

用工自查报告篇1

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署,我们对80家中小微企业用工成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微企业调查的情况

通过发放调查表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有关企业的人工成本情况进行了调研,调查表共收回80份,按企业所属行业分,制造业48家,建筑业1家,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家,交通运输、仓库和邮政业1家,房地产业2家,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3家,批发和零售业3家,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家,农、林、牧、渔业1家,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家,其他15家。9月17日召开了由30家企业人资经理参加的座谈会,与会各企业就人工成本问题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供我们参考。

(一)企业发展总体平稳。

80家被调查企业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115.11亿元、利润8.309亿元,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120.59亿元、利润9.18亿元,2019年1-8月实现销售收入88.69亿元、利润5.61亿元。企业发展趋势较好,盈利水平逐年提高。

(二)企业人工成本占成本费用总额的逐年上升。

80家被调查企业,20xx年成本费用总额98.68亿元、人工成本总额9.34亿元,20xx年成本费用总额104.87亿元、人工成本总额10.71亿元,2019年1-8月成本费用总额63.87亿元、人工成本总额8.23亿元,人工成本占成本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6%、10.22%和12.88%。人工成本逐年递增,如不加以控制,势必要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三)调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1、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较快。受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企业生产成本不断上涨,盈利空间受到挤压。

2、企业负担过重。受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影响,社保费缴纳、工伤待遇、退休人员一次性独生子女养老补助及女职工三期的待遇支出不断提高,导致企业成本提高,有些小微企业不堪重负。

3、业务办理时间成本过高导致企业负担加重。有很多企业对于调入人员的档案转入手续太繁琐,时间太长导致社保费缴纳有时补缴不上,职工出现工伤或是工亡问题后导致小微企业难以生存。

4、小微企业对当前政府服务工作的建议及所需服务。

据调查梳理,小微企业对当前政府服务工作的建议及所需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的职工平均工资是否反应实际水平,增长太快,有“被平均”的嫌疑;二是对一些困难企业要加大资金扶持;三是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四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有选择地缴纳社会保险种类,同时降低缴费标准,即降低缴费基数和比例。

二、当前中小微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

当前中小微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招不到工。人才“招不来、用不上、留不住”,部分企业高级技工人才短缺。特别是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受工资待遇低、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影响,招工难问题较为突出。二是职工队伍稳定难。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后,熟练工、技术工以及特殊岗位(如:大客车司机)对工资预期提高,跳槽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用工成本上升。企业工人工资大幅上涨;随着企业职工“五险一金”缴纳不断规范和基数不断上调,企业缴费负担加重。企业员工离职时不与企业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企业依然要缴纳保险。四是劳动合同法及带薪休假条例的颁布、职业病认定前的前期费用、工伤赔偿费用等致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

三、企业对于人工成本增加的对策措施

一是缩短工时、降低用工成本,优化部门,精简岗位。二是加强设备的`自动化,减少人工及材料浪费。三是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四是增加员工的福利水平,健立健全工资制度,留住员工。

四、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减化办事手续、灵活掌握办事方法、开展网上办公。

(二)给予合理的补贴政策。对于企业招用女工及其他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或补贴,从根本上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三)创造和谐用工环境,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一是要完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及支付制度,解决生育保险报销、职业病确诊前费用支出等加重企业负担的一系列问题,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改善工作环境,增强中小企业就业吸引力。二是要加强职工道德教育,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加快建立劳动用工信用档案,并在用工环节运用,改善部分职工随意解除用工合同的现象,优化企业用工环境。三是推进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和高级技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用工自查报告篇2

我临吉高速s21标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共计用工人数352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农民工322人(女工16人),项目部为了更好的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最大程度的解决目前农民工普遍存在问题,特制定以下制度及措施:

农民工管理制度及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489号)、《雇工权益保障制度》、《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xx]22号)、《招标文件》、《山西省重点公路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办法》等有关规定,响应临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的号召,根据建管处下发的《临吉高速公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办法》的通知要求,我项目部结合自身情况,为使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在我标段的施工队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

第三条、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将农民工花名册及工资数额上报业主,交由业主审核。

第四条、招用农民工名册必须备案项目部,项目部再上报业主和监理备案。

第五条、工资按完成工程量计发,同时建立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报表制度。

第六条、工资必须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办理工资支付签收手续,并将记录保存至工程竣工。

第七条、实行工资监督制度。推选工资监督员监督工资发放情况,并向业主反馈情况。由项目部财务发放到民工手中。领工资人员必须本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出具的工资借据,项目部财务才可发放。

第八条、若因生产经营问题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必须说明情况,并与农民工代表达成协议,可延期支付工资。

第九条、为避免劳动用工因意外伤害发生纠纷,各施工队必须统一按照项目部要求,与劳动用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且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标准和规程,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一条、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合同签订情况:

我项目部农民工均签有合同,合同签订数共计322份。

工资发放情况:

现已六月,农民工工资应发至5月,应发人数322人,实发至4月,实发人数322人,其中5月份农民工工资正在办理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用工自查报告篇3

——来安全力服务园区企业用工显实效

为支持企业发展,深化对接服务,切实掌握当前“两区”企业用工、招工、缺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来安县人社局会同“两区”管委会相关人员于2011年5月16日至20日对“两区”规模企业进行深入细致地走访、调研,并诚心诚意地为他们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此次 “两区”用工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企业用工现状及特点

来安是劳务输出大县,全县50多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41.2万人,农村劳动力23.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8万人,其中省内转移就业3.5万人,新增转移0.9万人。我县“两区”现有投产企业125家,企业总用工1.7万人。 近两年,随着工业强县的战略的实施,两个省级园区的企业数量逐渐增多,出现了“用工荒”的现象,用工问题一度成了约束企业发展的瓶颈,影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进程。 一方面是本土劳动力输出量大,许多劳动力远赴他乡面对谋求生活的现象,另一方面是本县用工匮乏,亟待解决,为确保园区企业有人用,用得好,本地劳动力有业就、有岗位,我县抓调研,建机制,实施一系列有效措施,“无缝对接”园区用工需求和劳力供应,让入园项目留得住,劳动力引得回,呆得住,实现政府、企业、劳务者利益的“三赢”。据统计,我县已陆续有2.4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地就近就业,1-6月份,两个园区用工缺口6162人,招聘5632人,9成企业用工有着落,有效解决了企业用工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一线调研,建立资源“三库”。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而正确的认识、科学的判断则源于对信息和事实的全面了解。为掌握全县劳动力状况的第一手资料,来安县人社局大兴调研之风,将调研贯穿于服务企业用工的全过程。一方面开展企业用工座谈会,通过与客商和老板的有效沟通,明确用工的趋势和结构,了解他们的所需、所盼,所急;开展上门调查服务,进入园区逐个企业发放用工调查表,明确用工缺口的数量和类型。另一方面,构建县、乡、村三级劳动力资源信息网络,通过县人社会局和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村(社区)工作站、信息员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全县劳动力资源、人才资源。利用掌握的资料,及时建立“两区企业用工信息库”、“劳动力资源库”、“人才资源库”。为实现动态管理,建立调研长效机制,每个季度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并及时更新,每年开展二次大型用工调查,招聘服务前、后各一次,掌握用工服务的情况和效果,从而及时跟踪服务。

(二)打造平台,畅通信息“引人”。供应和需求在市场的两头,一直以来,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大多依靠亲带亲、邻帮邻带领到发达城市务工,许多在外打工者每年回来一两次,对家乡的发展和本地用工的需求、待遇所知甚少。我县根据不同劳动力和务工者年龄、技术结构等特征,通过建立不同的宣传平台,实现信息宣传的全覆盖。广大青年和城市务工者文化素质偏高,熟悉网络,他们建立网络宣传服务平台,在县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网站上常年滚动播出用工的供求信息,让供需双方“零距离”接触。对于乡村的外出务工人员,提前谋划,利用春节等民工返乡高潮节假日时期,在县电台和电视台播放专题片,在各个乡镇逢集日发放宣传年画和致广大外出务工者的一封信、举办用工招聘会,宣传来安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吸引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集聚、广大外出务工者回乡就业;畅通供需信息,让劳动者针对性的择业、就业。今年上半年,成功举办用工招聘会13场,提供就业岗位19600个,到会应聘28000人,达成就业意向11000人。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育人”。企业用工除有数量上的绝对需求外,还有结构性的相对需求,企业因缺乏有素质、有技能的工人而用不了工,不少劳务者想回来就业,可因为没有一技之长而就不了业。针对这一情况,我县实施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解决企业人才之忧、劳务者外乡打工孩子、老人留守之苦。与县高级职业中学签定协议,定向培养实用、热门专业人才,并优先安排园区企业就业,不断加大对园区企业的输入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和培训机构作用,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对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增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根据园区企业用工需求,聘请高校教师和高级技工授课,同时,为确保培训的效果,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放证书,并规定,持证者优先上岗,今年以来,共有电焊、电工、会计等2800多个技能性人才走上了就业岗位。

(四)维护权益,规范用工“留人”。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企业员工的高待遇、高收入吸引着广大在外打工者,我县开展在企业和劳动者“双向”宣传,加大对工人权益维护和规范企业用工的行为的力度,劳动者权益有了切实的保 - 3 -

障,让外出务工人员稳住了神,安下了心,留下了人。一方面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另一方面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加劳动法律知识。通过举办企业用工座谈会的形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劳务培训班的引导和教育,《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规为企业、员工所熟知,有效地促进企业用工的规范和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目前,园区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达95%以上,来安县经济开发区企业超群电力、中联能源、扬子木业等一批企业纷纷为员工办理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另外,他们还着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业园区用工等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解决企业用工的对策建议

解决企业用工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发展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业互动,全社会共同努力,为确保企业用工需求,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良好环境,实行政府引导,企业关心关爱、部门协调帮助,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本县转移,以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发展。为此建议:

1、加快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建成白领、蓝领、新市民公寓。完善服务设施,为园区就业的员工在吃、住、行、娱、购、医、教等方面提供便捷的服务,把园区建设成宜居宜业的新家园。

2、引导企业以待遇、感情、事业留住人。促进企业改善职工福利待遇,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招工条件、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面,规范用工行为,引导企业用待遇留人、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

3、注重奖励,解决缺工问题。制定企业用工服务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企业招工,对帮办招工服务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4、加大投入,保障招工顺畅。县财政局要将企业用工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安排专项经费,新建或扩建县人力资源市场,按照“三有”要求建设好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每年从职教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奖励和扶持职业学校发展。设立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资金,每年列入财政预算。

5、强化宣传,营造用工氛围。大力宣传来安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态势、返乡就业创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成功典型,组织返乡农民工参观开发区和企业,让他们感受“新来城”和“汊河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发他们在家乡就业创业的热情。宣传规范用工企业、诚实守信企业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宣传政府在招工帮办服务、改善用工环境方面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招工帮办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用工,各部门积极主动为企业用工服务的良好氛围。

用工自查报告篇4

编外临时用工是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式员工的一种统称。为全面、准确掌握情况,6月初,三门县编委办专题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调研发现,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用工人员呈逐年增多之势头、管理比较混乱、劳动纠纷增多,成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监管盲区,干部群众反响强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本现状及问题

此次调研,主要采取部门自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调研中发现,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使用编制外人员1200人,占全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14%。从分布情况看,全县共有53个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了编外人员,占全部机关事业单位的59%,其中卫生系统各医院编外人员328人,公安系统协警167人,广播电台116人,分别占27.3%、13.9%、9.7%。从用工情况看,编外用工岗位分为后勤服务岗位、技术性岗位和管理辅助性岗位三类,主要集中在驾驶、打字、门卫、保洁以及其它协助管理等岗位。从年龄结构看,50岁以上171人,占14.3%;30—50岁579人,占48.3%;30岁以下450人,占37.5%。从审批情况看,经人事编制部门批准的43人,主管部

门批准的有202人,单位自聘955人,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占编外用工总数20.4%。

由于缺乏政策规范和有效监管,编外用工已成为机关事业单位缓解人力资源矛盾的一个主要手段,从调查情况看,我县编外用工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编外用工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相比于行政事业单位“扎口管理、凡进必考”的录用政策,编外人员的使用方式、薪酬标准通常取决于单位领导个人意愿。同时,各部门单位对编外人员的聘用、管理、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等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对使用编外人员缺乏严格的计划性,基本上是由部门单位领导说了算,随意性比较大,管理也不规范。

二是编外人员的待遇参差不齐。通过调研发现,一些部门单位对使用编外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纳社会保险。调查发现,有签合同的964人,签合同率80.3 %;参加保险的799人,编外人员参保率66.6%。也就是说,尚有近1/5的编外人员未签订合同和1/3的编外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同时,编外人员同岗不同酬,单位与单位间福利待遇参差不齐的现象比较突出。如同一乡镇的编外人员,分为乡镇聘、站所聘,待遇都不一样;不同乡镇从事同一岗位的编外人员,待遇也不一样。

三是社会保险缴纳的刚性要求与各单位财力承受力弱之间存在矛盾。编外人员的经费主要依靠各单位通过挤占办公经费

等方式自行解决,若全部参加五大社会保险,一些用人单位力不从心。

四是劳动争议案件有所增长。随着编外人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编外用工管理难度逐步增加。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通过电话、寄信、信访反映未达最低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逐年增加。甚至出现群体访现象,影响了全县稳定大局。

二、原因分析

调研中发现,产生我县编外用工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单位人员编制有限,编制控制严格。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加强,一方面机构要优化,人员要精减。另一方面,机构设臵越来越规范,各系统工作越来越细化,各项创建达标及社会事务性工作也逐渐增多,大量具体的事务工作和后勤工作都需要人做,如我县的综合执法及正在开展的“六大创建”等中心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头绪多,原有人员不足,客观上也需要增加人员。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对用工单位来讲最便捷的方法就是聘请临时人员。

二是单位岗位管理没有跟上,存量人力资源盘活不足。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对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学习了解不够,对聘用编外人员的成本、风险估计不足。一些部门和单位没有充分挖掘

现有在编人员的潜力,岗位管理没有跟上,存在人浮于事、因人设岗现象,一些脏、累、差的工作通过编外人员去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正式工看看,临时工干干”的现象这也是导致编外用功数量增加的原因。

三是编外人员的管理没有纳入统一管理,缺乏政策规范和有效监督。目前我县对编外人员还没有统一规范的政策,各单位也基本没有制定规范的文件。由于这些原因,致使编外人员的进人、使用、管理处于一种近似于失控的状态,人员的聘用程序相对简单,也使这部分人数增长过快。

四是政企、事企不分,改革不到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程度不够。我县社会行业中介组织发展还不够强大,政府后勤服务社会化尚不能完全推行。部分可以向市场采购的服务和可以委托市场运作的业务,依然由机关、事业单位自行操作,没有实现从“以钱养人”向“以钱办事”的转变。如有些后勤岗位可以通过向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转变为社会化经营。

三、编外用工的危害

编外临时用工对机关事业完成一些中心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长远的角度看危害不少:

一是严重损害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本来“编制就是法律”,禁止各种形式的超编、混编、混岗行为,而编外用工从某一方

面来说,就是一种变相的超编、混编,损害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

二是加重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负担。《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编外人员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合同的补偿等问题,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

三是有违公平正义,容易滋生腐败。不可否认,某些有些人托关系先到空编机关中某个岗位上做临时工,然后再参加单位组织的招考考试(有的单位甚至在设定招考条件时为这些临时人员“量身打造”),这里面往往有某种利益关系在暗自成交。

四是助长了机关不良风气。大量编外临时人员充实机关各股室,个别单位难免出现“忙了编外的,闲了在编的”的现象,造成官僚之风更盛,工作效率更低,机关作风更差,群众反响强烈。

用工自查报告篇5

广东省科技厅: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科技厅的直接指导下,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5.28会议精神,成立了揭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积极在全市开展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抓紧进行,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省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粤科规划字〔20xx〕168号),我市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要求,组织了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市进行实地核查,形成初步自查报告如下:

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情况:

1、组织领导。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召开后,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全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落实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曾瑞如为组长,市政府林敏副秘书长、市科技局王辉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住建等市直19个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

2、方案制定。根据省、市签订责任书的内容要求,我市制订了《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经充分征求意见,7月26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LED照明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工作和组织政策保障措施,提出用三年时间普及全市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确保到20xx年底前,全市完成分期分批改造完成公共照明领域普及LED照明工作任务。根据揭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正由市科技局牵头制订《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考核办法》。

3、配套政策。为贯彻落实省《实施方案》,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配套政策,把城市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列入20xx年度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给予引导扶持。

4、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开展相关宣传,介绍LED有关知识、政策和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培训,邀请省南方电网能源公司有关专家作LED路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操作流程及运作方式培训,并深入各县区指导。

分解落实计划进度情况:

1、分解目标任务。揭阳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和责任主体,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在9月20日前,把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制订好并上报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市的要求,层层分解下达了任务。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指导、推动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把使用LED照明产品作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的前置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负责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设计规范,使供电设备的设计更有利于LED照明产品的使用,市城乡规划局在报建阶段全面提出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建议;揭阳供电局负责按照上级制定的基于LED照明的最低能效标准,在用电报装(增容)审批环节中配合做好对申请用电(增容)单位的照明系统进行能效评价。市监察局负责督导和检查项目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节能评估服务机构对改造工程节能效果进行第三方核算;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针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特点,协调落实LED照明产品应用和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财税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和采购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负责LED照明工程使用LED照明产品的质量监管;市统计局负责节能数据统计;市金融工作局要适应LED照明工程和EMC业务的要求,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按省联席会议文件要求,报送公共领域照明情况统计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进展情况。

2、严格市场准入。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由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采用EMC模式进行投资改造。项目立项、节能评估、工程招标等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LED灯全部采用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标杆体系推荐示范产品目录(20xx1207)中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ZPGD-L10160W、ZPGD-L101120W、ZPGD-L10180W。

3、严格工程质量。建立跟踪检查工作制度。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推进工作进度;对有关工程进行抽查核实。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合同严格规定,路面照度符合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并且不低于改造前现有路灯的照明亮度。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目前,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都已完成建立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工作,陆续进入工程实施阶段。今年来,全市已完成新建LED灯具59842盏(其中路灯7700盏,景观灯52142盏),占年度任务61158盏的97.8%,路灯、景观灯的改造和新建工作都按规定时间提前完成任务。

(1)市区试点工程情况。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由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采用EMC模式进行投资改造。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绿色节能LED路灯,负责投资、方案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对揭阳市区9016盏路灯,采用一对一替换的方式用LED路灯替代原高压钠灯进行节能改造。截止到目前,项目完成施工7700盏,占项目总体的86%,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改造进度任务的150%。市区LED公共路灯照明改造工程实施后,节能将达62%以上,起到明显的示范作用。

(2)各县(市、区)进度情况。揭东县计划改造城市路灯7913盏,计划新建城市路灯240盏,已完

成招标240盏,计划新建景观灯1987盏,现已按计划全部完成新建景观灯。揭西县对县城霖都大道、京棉公路的路灯进行LED改造,目前已完成工程中的LED照明路灯的招标工作。其他县区也都陆续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3)农村地区示范项目情况。各县(市、区)都按要求选择示范点开展示范带动,如榕城区选择仙桥街道的西岐村、美西村,梅云街道的潮下村,榕东街道的梅兜村作为示范点。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大部分已选定农村示范点,并进入改造规划、设计阶段。

2、工程质量保障情况。按规定公告工程招标及进展情况。开展跟踪检查或专项检查,确保推进工作进度;对有关工程进行抽查核实。按照环保经济的原则,开展旧灯具回收利用。

3、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揭阳市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工程》计划项目,并已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答辩。通过有关政策措施、资金安排等支持LED照明改造工程。对未按期改造的政府及部门督促其制定计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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