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矿山规章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
矿山规章制度
为了 加强管理,提高工作生产效率,保证员工安全,落实生产责任到人,特制定如下: 1、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如迟到 30 分钟内每人每次处罚 10 元。
30 分钟外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出三天的工资)。
如有事或生病没有请假或未经批准者作旷工处理, 连续三天者作开除处理, 并扣出九天的工资。
2、 上班期间工作不认真、 不负责, 态度不端正的员工, 经过管理人员的指出、 劝说、 培训仍不改正者经厂部研究决定予以辞退。
3、
上班期间聊天、 说笑、 打骂乱扔垃圾者发现一次处罚 5 元。
4、
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 不准穿凉鞋、 拖鞋。
如有违者每次处罚 5 元。
5、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 人为所至造成设备、 工具损坏者视情节经重予以赔偿。
6、
在生产过程中如果是人为所至, 影响了后道工序的正常生产, 其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7、
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必须保持清洁, 如发现没有清理干净者每次处罚 10 元 8、
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按排和调动。
违者每次处罚 30
元。
9、
对没有按要求、 不听指挥、 做事不认真而出现的安全事故。
厂部一概不负责, 所有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以上条款制度必须坚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