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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2-08-29 11:15:1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粮食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粮食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 我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1 号文件和省、 市、 县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立足于“四早”( 早规划、 早部署、 早安排、 早动员 ), 着眼于“四重”( 重宣传发动、 科技兴农、 项目 带动、 优势产业), 落实于“四到位”( 任务到位、 责任到位、 部署到位、 服务到位), 引 导农民不误农时, 不误季节开展备耕备种, 使全乡 的农业和粮食生产呈现较好局面。

 现将我乡 的粮食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粮食生产基本情况 2008 年我乡 粮食生产主要任务是:

 粮食种植面积 23900 亩。其中早稻 12100 亩, 晚稻 11800 亩, 玉米 800 亩, 红薯 900 亩,油菜 1100 亩。

 目 前, 已落实早稻种植面积 12723 亩, 玉米 977亩, 红薯 920 亩, 完成了 县里下达的种植计划。

 二、

 推进粮食生产的主要措施 1、 统一思想, 明确目 标。

 面对我乡 以粮食生产为主产业的实际, 乡 党委、 政府高度重视, 召开党政领导会议专门研究, 全面分析, 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当前农村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并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和村干部会议, 对今年粮食生产工作进行了 具体的安排部署。

 2、 加强领导, 强化责任。

 为了 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 乡 里成立了 以乡 长为组长,副乡 长为常务副组长, 各工作组组长为副组长, 相关人员 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 指导、 督促全乡 的粮食生产工作。

 为了推进粮食生产工作的开展, 乡 里实行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制, 各驻村干部为各村粮食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村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 并与各村签订了 粮食生产工作交办状, 而且将此项工作作为中心工作纳入年终目 标管理考核范围。

 3、 科学计划, 落实措施。

 为了 保证完成 2008 年的粮食生产面积, 我乡 根据各村的地理环境和自 身优势, 将任务分解到村, 对各村下达了 指导性的生产指标。

 同时各驻村干部在关键农时, 深入村组, 大力宣传各项扶农惠农政策, 做好农户 的思想工作, 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技人员 也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做好科技推广和技术指导。

 4、 创办示范, 发展优势产业。

 根据 2008 年粮油生产目 标管理考核的要求, 每个乡 必须要创办一个生产示范点。

 乡 党委、 政府决定因时因地制宜, 在去年创办的秋玉米示范点的基础上, 今年继续办秋玉米种植示范点 500 亩, 实行改制改种以带动全乡 粮食生产的发展。

 5、 加强督促检查。

 乡 主要领导经常不定期的到各村检查粮食生产和耕地抛荒情况, 发现有零星抛荒的地块, 立即要求村干部通知农户 限期进行复耕, 对于因水田土质问题不能耕种水稻的, 乡 主要领导当场要求村里负责及时改种其他品种, 政府拿出

 部分资金用于扶持, 驻村干部负责督促抓好落实。

 三、

 耕地抛荒情况 为了 全面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坚决杜绝耕地抛荒现象, 乡 里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 拉网式摸底排查抛荒底数。

 3 月 底 4 月 初组织力量下到各村逐组逐户 地摸底, 摸清种植意向, 对可能抛荒的稻田造册登记; 5 月 份逐片逐村逐丘逐块进行核实, 7 月 15 日 前, 村干部、驻村干部对各村的耕地抛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经统计全乡抛荒的稻田总共 55. 11 亩。

 2、 采取措施复耕。

 针对抛荒状况, 乡 里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实行“三挂钩” 奖惩, 即将解决抛荒问题与奖罚措施挂钩, 与项目 投入挂钩, 与村干部报酬挂钩。

 凡是有劳力在家而抛荒的,除取消粮食直补、 良种补贴、 综合补贴等资金外, 每亩收取抛荒费 100 元, 用作复耕经费。

 二是组织复耕、 代耕。

 对缺劳力的户 ,由村组干部出面组织劳力帮助复耕; 对外出务工造成的抛荒田,可由其亲友或村组集体组织代耕, 粮食直补、 良种补贴、 综合补贴等资金直接补给代耕代种农户 用于发展粮食生产。

 三是引 导土地流转。

 对长期抛荒的村、 组可强制进行流转, 确保耕地有人种,同时还可发展种植大户 。

 不愿流转的, 组里可收回抛荒耕地重新发包。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

 ( 一)

 8 月 5 日 前所有耕地必须全面复耕。

 ①每村出现抛荒耕地总面积超过 5 亩的, 罚村“三大头”1000 元, 罚驻村干部 300 元, 罚组( 片)

 长 200 元。

 ②每村出

 现抛荒耕地总面积超过 10 亩的, 罚村“三大头” 2000 元, 罚驻村干部 600 元, 罚组( 片)

 长 400 元。

 ③被市、 县抽查出了 问题的, 免村“三大头” 职务, 驻村干部当年定为不称职并罚款 800元, 片( 组)

 长当年定为不称职并罚款 500 元。

 ( 二)

 对耕地抛荒农户 , 其耕地由村集体收回承包经营权并发包给愿种农户 , 承包期在 5 年以上。

 同时由乡 政府追缴其原抛荒时领取的各种补贴, 并收取抛荒费每亩 200 元。

  界牌乡 人民政府 2008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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