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公共场合告知书6篇疫情防控公共场合告知书 亲爱的同学们: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形势严峻,绝不可麻痹大意、有所松懈。坚持最后才能恢复正常生活。这次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习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公共场合告知书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疫情防控公共场合告知书
的同学们: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形势严峻,绝不可麻痹大意、有所松懈。坚持最后才能恢复正常生活。这次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深入武汉考察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学院高度重视和关注疫情发展态势,高度重视同学们的健康平安,认真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取得最后胜利,保障全校学生的安全健康,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不得提前返校
学校正式开学前学生公寓统一封闭管理,不提前开放。请全体同学严格按《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在学院正式通知开学之前不得提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
2.科学做好的自我防护
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合理营养膳食,保证充足睡眠,多做体育运动,提高免疫力。常通风、勤洗手,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出门请佩戴口罩。不走亲访友,不参加
聚集性活动。务必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不购买和食用野味,不去海鲜、活禽市场或农场,不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尽快就近到定点医院接受正规诊治。如有疑似症状或确诊病例,务必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做好信息报告。
3.服从属地政府指挥安排
请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医务人员采取的调查、隔离、治疗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4.不听信散播谣言
同学们要保持良好心态、消除焦虑恐慌、积极抗击疫情。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官方通报和权威播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信息。主动学习官方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积极主动的向家人和亲朋好友们介绍此次疫情的有关防控知识。
5.保持通讯畅通
学校已安排辅导员与同学们进行日常沟通,保持密切联系。辅导员每天询问你的情况,请同学们积极配合有关信息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学校的相关信息。
6.合理安排假期学习
国难当头,防控疫情,当钟南山院士挺身而出的时候,当生物学家研究出病毒毒种、当建筑师黄锡璆博士临危受命的时候,当全国各地医护人员征战疫情的时候。未来有无数挑战,等着你们新一代的年轻人去面对、去迎战。愿你们做刻苦钻研学术、改变人类生活未来的“钟南山”; 疫情让我们延迟开学,坚持停课不停学,采取网络远程教育完成学习任务。
愿你们不负众望,不负嘱托,珍惜外面纷扰的“战争”中众多人负重前行,为你换来的岁月静好,抓住机遇,奋力前行!
愿你成功之日,记得敬畏自然,热爱自然,与自然和平相处,换得人间太平。
恭祝同学们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篇二:疫情防控公共场合告知书
致全体学生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亲爱的同学们: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形势严峻,绝不可麻痹大意、有所松懈。坚持最后才能恢复正常生活。这次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深入武汉考察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学院高度重视和关注疫情发展态势,高度重视同学们的健康平安,认真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取得最后胜利,保障全校学生的安全健康,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不得提前返校 学校正式开学前学生公寓统一封闭管理,不提前开放。请全体同学严格按《XX 学院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在学院正式通知开学之前不得提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
2.科学做好的自我防护 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合理营养膳食,保证充足睡眠,多做体育运动,提高免疫力。常通风、勤洗手,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出门请佩戴口罩。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务必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不购买和食用野味,不去海鲜、活禽市场或农场,不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尽快就近到定点医院接受正规诊治。如有疑似症状
或确诊病例,务必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做好信息报告。
3.服从属地政府指挥安排 请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医务人员采取的调查、隔离、治疗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4.不听信散播谣言 同学们要保持良好心态、消除焦虑恐慌、积极抗击疫情。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官方通报和权威播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信息。主动学习官方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积极主动的向家人和亲朋好友们介绍此次疫情的有关防控知识。
5.保持通讯畅通 学校已安排辅导员与同学们进行日常沟通,保持密切联系。辅导员每天询问你的情况,请同学们积极配合有关信息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学校的相关信息。
6.合理安排假期学习 国难当头,防控疫情,当钟南山院士挺身而出的时候,当生物学家研究出病毒毒种、当建筑师 XXX 博士临危受命的时候,当全国各地医护人员征战疫情的时候。未来有无数挑战,等着你们新一代的年轻人去面对、去迎战。愿你们做刻苦钻研学术、改变人类生活未来的“钟南山”; 疫情让我们延迟开学,坚持停课不停学,采取网络远程教
育完成学习任务。
愿你们不负众望,不负嘱托,珍惜外面纷扰的“战争”中众多人负重前行,为你换来的岁月静好,抓住机遇,奋力前行!
愿你成功之日,记得敬畏自然,热爱自然,与自然和平相处,换得人间太平。
恭祝同学们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篇三:疫情防控公共场合告知书
防控法律责任告知书 尊敬的申领人:为全力保障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告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
二、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应当知晓防疫防控相应法律责任,并对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条件负责。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疫情扩散、传播,本人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8 日
篇四:疫情防控公共场合告知书
防控告知书为全力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蔓延,共同守卫全社会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一、严格登记疫情高发区来晋人员。请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对近 12 月 24 日之后来自重点疫区(工作、学习、生活、旅行等返太原人员或密切接触人员)的排查、追踪工作,发现有此类人员请及时报告社区(村委)或者上报物业。
二、排查本辖区近期曾去过疫情高发区回来的人员,请立即报告或自行报告。
三、及时就医并主动报告。如您本人或发现辖区人员有头痛、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赶快戴口罩去定点医院就医,并及时报告社区(村委)。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发现以上人员信息,请您务必及时报告社区(村委),感谢您理解、支持、配合做好小店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祝 2021 年,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XX 社区
宣
2021 年 1 月 7 日
疫情防控告知书
全镇广大居民朋友:
目前,境外疫情持续处于流行高位水平,英国等地发现了变异毒株。我国长期存在境外输入病例,防止境外输入依然是重中之重,但是国内防控不能松懈。近期多地出现本土散发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局部聚集性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陆续增加,河北、辽宁多地短期内新增数十例病例,加之冬季又是呼吸道传染病的常发、多发季,并随着元旦、春节邻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都将进一步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防控意识一刻都不能放松,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感染疫病。
一、个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勤通风、勤消毒、勤打扫。科学佩戴口罩、垃圾分类投放、接收快递邮件及时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公筷、不食生冷食物、看病网上预约。
二、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
员接触情况,配合好医疗机构调查。
三、取消集体团拜、联欢等活动,尽量减少出入农贸集市、海鲜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落实信息登记、测温验码、人员分流等防疫措施。
四、需外出人员尽可能错峰出行,避开元旦春节期间高峰期,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非必须不聚集、出门必携带口罩”。公共场所要遵守卫生守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与他人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
五、密切关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和病例的行动轨迹。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出现疫情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津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大家要提高警觉,协力把好大门。响应常态化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疫情期间村居各项管控措施,自觉维护村居管控秩序。一旦发现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津人员,及时向社区(村)居委会报告,互相监督,避免出现侥幸心理,做到万无一失无遗漏。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继续保持高度警觉,切实做好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防护不放松,过一个安全、祥
和的元旦、春节,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 年 1 月 6 日
篇五:疫情防控公共场合告知书
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告
知
书
(机关事业单位版)
(告知单位)
2019 年 年 2 月 月
- 1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参考模板)
(被告知单位):
为有效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 4 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防控工作组织和保障 (一)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上班过程中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
(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制定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建立和落实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三)要明确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职管理人员和信息
- 2 - 报告人。
(四)要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
二、严格做好健康排查 (一)要开展全体干部职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是否离 x 及去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排查 14 天内有无湖北省(武汉)等重点疫区、xx 区内及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与聚集性发病或确诊病例、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接触史。
(二)要对近两周有湖北省等重点疫区、xx 区内及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行史、居住史的返 x 的干部职工,要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居家观察期限 14 天。
(三)要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应指导其及时就近就医,就医时应正确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做好日常防控措施 (一)要建立健康申报和体温监测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
- 3 - 干部职工在进入单位前进行体温测量。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干部职工,禁止进入单位,并立即指导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医。
(二)要停止或减少聚集性的集体活动,停止或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人员聚集的活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要督促干部职工参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要指导干部职工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加强手卫生,办公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五)要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的方式加强办公场所的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六)有集体食堂的单位,应注意食品安全与卫生,加强干部职工就餐秩序管理,分散就餐或错峰就餐,避免集体就餐导致的人员聚集风险。
(七)要加强防护知识宣传,多渠道开展新冠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八)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口罩佩戴等工作。
(九)要做好工作环境的清洁,开展工作环境整治,保持环
- 4 - 境清洁,定期对办公室、会议室和电梯间等公共空间关键部位进行消毒。
(十)要建立干部职工病假记录制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做好记录并尽早安排其就近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十一)若单位发现可疑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防控方案》要求启动预案,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与病例排查工作。
(十二)对违反本告知书内容的单位,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凡发生重、特大疫情的单位,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告知单位和被告知对象各留存一份。
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被告知单位(盖章):
告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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