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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24 12:40:1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治理能力和齐抓共管水平,切实加强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重点在于源头治理、综合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聚焦农业农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立足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的原则,深入排查、及时收集报送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全面清理整治行业乱象,严厉打击侵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利益链条,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针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农业农村领域突出问题,明确重点整治方向,紧盯重点领域范围,在认真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的同时,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查找行业管理隐形漏洞,整治行业领域乱象,健全审批准入退出机制,规范行业管理治理体系,坚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重点查找整治:

 (一)在农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农药、种子、化肥、农膜、农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用物资生产加工中制假售

 假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二)畜禽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在畜禽养殖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三)扰乱农业行业发展秩序、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农业工程项目实施、农业园区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大棚房”整治、动物疫病防控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四)侵占集体资本和资产,垄断集体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集体资产资源发包中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入股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扶贫开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事一议”工程建设等方面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五)农村领域出现的“村霸”“渔霸”“菜霸”“市霸”“行霸”,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

 (六)配合本级纪委监委,以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为契机,紧盯农村、城乡集贸市场和资源开发活跃地区,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紧盯乡镇农业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农民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三、工作分工 针对农业农村重点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成立 8 个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各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处室(单位)牵头负责,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开发区农业局、医药高新区农工办具体负责实施。

 (一)种植业和科教整治组 组长:

 责任处室(单位):科教处、作栽站、植保站、耕保站、种子站 实施单位: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开发区农业局、医药高新区农工办 (二)渔业渔政和审批、执法整治组 组长:

 责任处室(单位):许可处、执法支队、水产站、渔政支队 实施单位: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开发区农业局、医药高新区农工办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化整治组 组长:

 责任处室(单位):监管处、产业化处、检测中心 实施单位: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开发区农业局、医药高新区农工办 (四)扶贫开发和农经管理整治组 组长:

 责任处室(单位):发展处、经管处、经管站 实施单位: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开发区农业局、医药高新区农工办 (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综合改革整治组 组长:

 责任处室(单位):政策调研处、综合协调处

 实施单位: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开发区农业局、医药高新区农工办 (六)农机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组 组长:

 责任处室(单位):环能处、农机监理所、农机推广站 实施单位: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开发区农业局、医药高新区农工办 (七)农业资源开发和和现代农业建设整治组 组长:

 责任处室(单位):综合处、推进办、开发处 实施单位: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开发区农业局、医药高新区农工办 (八)畜牧兽医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整治组 组长:

 责任处室(单位):畜牧兽医处(畜禽屠宰管理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人事处 实施单位:局各处室(单位),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开发区农业局、医药高新区农工办 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批复后,按新的内设机构另行调整职责分工。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方案。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本局各有关处室(单位)要按照本方案部署及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研究线索摸排、行业监管、乱象整治等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指

 导农业农村领域开展工作。要加强人员配备,抽调既懂业务又年富力强、政治坚定的骨干力量具体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进、有效落实。同时要加大对监管行业、场所、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发现、查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和行业乱象的能力。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本局各处室(单位)有关行业条线整治工作方案,请于 4 月 15 日前报局扫黑办(许可处)。

 (二)深入摸排。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本局各处室(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央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在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逐项进行摸排核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摸清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行业乱点乱象,系统内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包庇、纵容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线索快速移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和双向反馈机制,推动排查整治制度化、常态化,尽快实现行业扫黑治乱线索摸排“零突破”。各地摸排发现的问题线索及工作信息,请按月分别报送当地扫黑办及我局扫黑办(许可处)。

 (三)严格整治。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本局各处室(单位)要落实线索收集、核查、通报、反馈、回复、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举报线索“有报必回”,上级交办转办线索“有交必查”,涉行业领域问题线索“有线必追”。以治理行业乱象为突破口,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认真整顿,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报处理。对上级领导批示的重点问题“有批必治”,群众举报的社会乱点乱象“有报必治”,媒体关注的行业乱象问

 题“有问必治”,集中解决一批上级批示、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摸排、整治的过程入手,回溯分析行业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查找源头治理漏洞,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坚持用效果说话,结合农业农村领域实际,各地要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宣传发动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

 (二)加强联动,形成机制。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当地扫黑办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真正解决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问题,使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本局各处室(单位)要加强对市(区)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三)攻坚克难,敢于担当。要针对问题不回避,直面矛盾不退缩,不相互推诿、避重就轻。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一把手”要勇于担当,亲自参战,切实解决农业领域的难点问题、热点问题。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提高政治站位、改善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的一次考验,切实开展好、推进好、完成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扫黑除恶治理乱象当作一项长期重大工作对待,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紧盯不放,“一把手”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今年系统目标任务考核,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被上级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提请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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