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书记工作标准,供大家参考。
纪委书记工作标准
Q/YBD-300-G07-2019 1 职责范围
1.1 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
1.2 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建设,负责党纪教育工作。
1.3 负责全局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检查处理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工作。
1.4 负责监督党的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根据上级纪委和党委的工作目标、任务、方针,结合本局实际,组织制订纪委年度工作计划。
2.2 根据局党委的安排,结合正反典型材料,组织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3 根据局党风检查,经常深入基层,对群众反映有关党风党纪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2.4 主持纪委会议,对党风党纪工作和有关问题作出布置和决定。
2.5 为开好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2.6 负责组织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立案、处理决定。
2.7 负责组织对违反党纪案件的审理,提出审理报告和处理意见。
2.8 负责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中层干部任用提出建议和意见。
3 责任与权限
3.1 对违纪党员不查处或者查处错误负责。
3.2 对因工作失误或不认真造成的差错负责。
3.3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检查、监督、考核权。
3.4 对全局一般党员违纪有立案决定权,对中层党员干部有调查权,对局级党员领导违纪有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权。
3.5 签发纪委文件和签报业务报表。
4 检查与考核
4.1 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检查考核。
4.2 接受局党委的监督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