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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行业协会商会跨部门“放管服”改革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2-10-29 15:05:0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行业协会商会跨部门“放管服”改革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2年行业协会商会跨部门“放管服”改革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完整)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整合监管资源,统筹执法力量,做到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在2021年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市一级行业协会商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民政局联合抽查,县(区、管委会)局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联合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21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总数的百分之五。

  三、 抽查时间

  2021年3月底前,要对辖区内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完成抽查工作。

  四、 抽查内容

  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1999号)规定的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会费管理方面。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是否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会费档次是否超过4档,同一档次中是否有不同标准。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对存在垄断的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是否有价格主管部门明确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费用等。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依据法律法规代行政府职能的收费,是否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利用法定职责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因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的事项向会员收取费用等。

  (四)评比达标表彰方面。是否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超出规定的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是否向评选对象收取相关费用等。

  五、 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抽查。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办发〔20xx〕21号和闽市监价监〔20xx〕167号文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完成抽查任务。已完成抽查任务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企业反映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

  (二)严格执法。各地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规收费行为。对发现不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各地要积极与发改、财政、人社、审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开展横向有配合、纵向有联动的综合协同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及时反馈。各地应于4月1日前,向市局报送行业协会商会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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