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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8篇

时间:2022-08-24 08:50:03 来源:网友投稿

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8篇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关于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讨发言材料范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8篇,供大家参考。

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8篇

篇一: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讨发言材料范文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入 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心、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决决心,体现了国家对推进政府职能深刻改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制造力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越发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通过学习,感触颇深,进一步增加了优质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容易谈谈以下几点理解和体味: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规矩,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正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剧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 接地气 的详细规定,对各部门(单位)、详细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 红线 ,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加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向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念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比《条例》规定,仔细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实力和业务水平,为营

 造 人人是环境、到处是环境 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 办事不求人 ,做出乐观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常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扬。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扬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阅历、好做法以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扬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 2001 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 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承担作为。要深化落实 创新、一流、高效、承担、务实 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 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 营商环境。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进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显然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入 放管服 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长进,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制造力,为经济社会进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仔细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阅历和做法,将实践证实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惬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方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结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乐观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导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要准时总结阅历,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阻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郑重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定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容易粗暴,或者 门好进、脸好看、事依旧难办 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惰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 关键少数 监督,坚定查处有令不可、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重点巡视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待政策落实等状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涵,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

 国家鼓舞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状况,在法治框

 架内乐观探究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详细措施;对探究中浮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美正向激励机制,坚持 三个区别开来 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究中浮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涵、主动庇护,切实把干部从 想做事怕出错

 想干事怕被罚 的困窘困扰中解脱出来。要郑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准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美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导和关怀体贴帮扶机制,探究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 有错干部 争做 有为干部 ,切实把干部从 想做事怕出错

 想干事怕被罚 的困窘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篇二: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党章》《条例》《准则》研讨发言材料

 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党章是对一个政党的基本阐释,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是对党章中党员义务的进一步细化,是党员工作学习生活的基本规范。

 一、新征程新部署,锐意进取再出发 十九大对党章做了新的修改,形成了我们现在学习的党章。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写入党章,三是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四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写入党章。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不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是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新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发展的理念,深刻剖析当前我们社会的前进姿态提出的,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实践的最新成果。

 深刻认识到我们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现实体现,也是站在历史的节点,跳出历史的束缚,对于党和国家发展的一个宏观把握。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新征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推动下,党和人民必然奋勇向前、锐意进取再出发。

 二、新内涵新要求,冲破瓶颈抓机遇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的工作任务就是发展,发展生产力来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但随着发展的推进,我们的发展有了新的内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都是题中之义。而且在发展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需要我们集中力量去解决。所以党章中调整了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表述,增写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内容。为党章注入了新内涵,同时也为新时代的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们存在于社会中,就必然需要合作,合作产生效益,合作铸就价值,而党章中给我们阐述了最好的机遇。融合、协调、共享,这些词能够演变出千万种形式,如共享单车、滴滴,以及一些公益项目。我们青年是创新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时代正是我们大展身手的好时机,挖掘其中的丰富内涵是我们冲破瓶颈的关键。

 三、新职责新挑战,不忘初心展宏图 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同时也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一名党员,在新的发展进程中,不能‚跑偏‛,把资本主义的那一套学来运用到实践中。因此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很有必要。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必须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准则》中有明确规定: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条例》则是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

 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新思想新理念,承前启后划时代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意愿。这是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不断总结经验的结果,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只会的结晶,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中国方案。新时代孕育出得新思想新理念,具有承前启后的划时代意义。我们以党章作为切入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和实质,为建设社会主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章》中提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想想老一辈革命家披荆斩棘保卫的国家,保卫的人民,我们这一代人也要勇担使命,接过历史的接力棒,时刻严于律己,艰苦奋斗,发扬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勇敢担当,勇于奉献。

篇三: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20 号)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批准。现予公布,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2 年 4 月 28 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2 年 5 月 26 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弘扬厚善、崇文、敬业、图强的新乡城市精神,传承新乡先进群体精神。

  第四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宣传表彰等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加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 国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第七条 每年 3 月为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月。

  第八条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空间合理控制手机等电子设备外放音量,不妨碍他人;

  (二)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诊所、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禁烟场所吸烟(含电子烟);

  (三)等候服务时遵守“一米线”标识,不拥挤、不加塞;

  (四)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广场舞、甩长鞭、打陀螺等娱乐、健身活动,遵守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五)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时,尊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演职人员和其他观众,文明喝彩;

  (六)不在英雄烈士纪念馆、陵园等场所喧哗、嬉笑打闹或者从事其他有损庄严的活动;

  (七)发生突发事件时服从指挥,配合应急处置,不聚集围观;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九条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机动车不得违规变道、不得加塞,低速通过扬尘、积水路段;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下车时,注意观察车辆侧后方通行状况,避免妨碍他人通行;

  (二)非机动车不加装遮阳蓬(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三)文明规范使用共享交通工具,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私自占用;

  (四)行人横过道路时不翻越交通护栏,不在行车道内停留、嬉戏或者进行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五)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横过道路时,不浏览手机等电子设备;

  (六)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应急车道、公交站点等;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条 公民应当文明饲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宠物,不遗弃、虐待宠物;

  (二)按照规定为宠物注射疫苗;

  (三)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犬只;

  (四)携带犬只出户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不超过一米五的束犬链(绳)牵引,即时清理犬只粪便;

  (五)携带犬只乘坐电梯、上下楼梯,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六)不携带导盲犬、扶助犬等特种犬只以外的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医院、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文明经商,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二)不欺骗、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

  (三)不违反规定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其两侧五十米范围内摆摊设点;

  (四)不在营业场所外违反规定悬挂、摆放广告灯箱、条幅、宣传展板;

  (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保持营业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规定,文明上网,不在网上从事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积极参与净化网络环境,树立网络文明新风。

  互联网群组、平台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规范信息发布等网络行为。

  第十三条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一)节约粮食,就餐消费时适量点餐;

  (二)低碳生活,优先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三)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安葬,采用敬献鲜花等方式文明祭祀;

  (五)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活动;

  (六)法律、法规倡导的其他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及其他各类应急救援组织依法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培训。

  鼓励公民学习应急救护、逃生避险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五条 鼓励开展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研究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发掘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的历史意义、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

  鼓励和支持建立新乡先进群体现场教学点和教育基地,学习和宣传新乡先进群体精神。

 第十六条 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应当简化、明示办事程序,推广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提供便捷高效、文明优质的服务;在推广智能化服务的同时,保留完善人工服务等传统服务方式,为运用智能化服务技术有困难的社会群体提供便利。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行业服务规范,制定服务标准,提升行业文明形象。

  第十七条 银行、医院、车站、商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一米线”标识、禁止吸烟标识、无障碍通道及引导标识,合理规划第三卫生间及男女厕位比例,配备公共饮水设备、爱心座椅、母婴室等便民设施。

  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第十八条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将文明行为培养纳入教育教学,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和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师生文明风气和文明行为习惯。

  家庭应当注重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监护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引导未成年人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建立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培育医疗、救援、科技、心理疏导等专业志愿队伍,完善联动配合、信息共享、培训演练等工作机制。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的,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的统筹协调,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及时、安全、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公园、广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展示和纪念设施,宣扬时代楷模、新乡先进群体、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及其事迹。

  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手机客户端等大众传播媒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志愿服务中心(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刊播公益广告,报道先进典型,弘扬美德善行,加强舆论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应当建立时代楷模、新乡先进群体、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礼遇制度,采取措施保障其在就医、子女就学、参观游览、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礼遇。

  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文明行为先进人物。

  第二十二条 本市实行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清单内容。

  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的制定、调整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根据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治理协作联动机制,开展重点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可以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通报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向拟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经拟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部门同意并完成相应社会服务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罚款。

  第 二十六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有其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本条例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二十八 条 本条例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篇四: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生态文明思想交流研讨发言材料

 范文(3 3 篇 )

 学习生态文明思想交流研讨发言材料 1 1 篇

  今年是马克思诞辰 200 周年。马克思主义中蕴涵着丰富的生态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丰富与创新。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准确地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针对这些问题,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组织了一系列文章。本报现予以刊发,以飨读者。

  习近平总书记 5 月 4 日在纪念马克思诞辰 200 周年大会上指出:“在人类思想史上,没有一种思想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人类产生了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首次全面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标志性理论创新成果。

  受时代和历史实践的制约,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生态环境问题做出专门且系统性的研究,有关生态环保的思想散见于他们的自然观、实践观、社会观和历史观之中,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体系,但马克思主义中蕴涵着丰富的生态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作为自然存在物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并且人自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人本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统一。今天,我们梳理分析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的生态观论述,既是对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的最好纪念,也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再学习过程。

  关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马克思主义强调人和人类社会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此外,他还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自然的关系”“人靠自然界生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阐述了人作为类的存在物具有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双重属性。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诞生于大自然,人作为自然界的产物,也就必定有自己的自然规定性,其发展受制于生物学规律。“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

 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马克思所说的“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人不能脱离自然环境,二是人类存在于经人类改造后的自然界中,是现实的自然界存在物。

  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马克思在《手稿》中承认自然的先在性和真实客观性,同时更承认人与自然是紧密联系的、不可分割的。马克思在《手稿》中说:“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来说,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

 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强调了人尽管比动物高明,但是必须依靠自然界,因此人对自然界的依赖性、从属性构成的人的受动性与人对自然界的主体性和主导性所构成的人的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自然界离不开人类,人类对自然界来说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以劳动实践为中介的人与自然关系合理调节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实践只有与自然界相结合,才能创造财富。马克思、恩格斯把自然界、人类和社会历史统一于实践之中进行考察,突破了以往把人同自然界对立起来的自然观念,把对自然的理解融入对历史、对社会实践的理解之中,揭示了自然界通过人的社会实践不断地被人化的实质,使人与自然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关系。人改造自然的活动既有主动的一面,又有被动的一面,劳动和创造受自然的制约。

  在《手稿》中,马克思通过阐述人类劳动实践与自然的关系,进一步明晰了人化自然的基本思想,并通过对人化自然基本思想的论述,进一步提出了人与自然真实存在的对象性关系。“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这是人类史上首次提出的“人化自然”的概念。马克思认为人化自然的重要特征是人类的劳动实践,人化自然的出现是劳动实践活动的必然结果。

 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发展至今,虽然已经从各方面深入认识自然界,并且已经具有一定的改造自然的能力,但是人类的实践活动依旧受自然的制约。恩格斯也曾告诫过人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绝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支配作用,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如果人类一意孤行,不顾大自然的制约,必然会受到大自然的反噬给人类自身精神、身体带来威胁,“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

  关于人与 自然和谐

 马克思主义通过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历史考察,得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结论,即“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马克思指出:“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这就意味着,“社会

 的生成就是人类的历史,也就是自然界的生成,是自然界意义的真正的复活。……社会也不纯粹是一个空间概念,不是一个空洞的场所,它是与人的活动以及把自然界纳入人类生活之改造实践密不可分的关系域。”因此,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与人的生存发展以及自然界的意义生成有密切关系,它包含着现代意义上的生态思想,它把整个人类社会看做是一个人与自然关系不断和谐的文明进程。

  社会有机体理论中的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在《手稿》中,马克思把社会形态的社会结构与社会生活视为社会有机体,从而形成了社会有机体理论。在生态文明的视阈下,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是始终将“自然—社会—人”联系起来研究社会文明整体进步发展的理论,它强调的是自然—社会—人之间关系和谐的社会文明状态。社会有机体理论是马克思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提出来的、具有生态特征的社会概念。在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中,自然、人、社会三者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人类生活在两个世界即“社会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而生态环境是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生态环境的辩证统一体。因此,社会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特征。

  走向生态文明是社会和谐的实践路径。整体论层面上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告诉我们,建设生态社会是一个社会行为,需要全社会各领域的共同进步。在社会有机体理论支撑下,

 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层面提出了一些关于生态文明实践措施的设想,对于生态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于生态环境 问题产生的社会制度根源

 马克思主义直接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对物质的无限追求所带来的严峻后果:“资本主义生产目的是资本增殖,就是说,是占有剩余劳动,生产剩余价值、利润。”马克思主义认为,正是由于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盲目追求,使得在资本家眼里包括自然界一切事物在内的物质都只是其获取利润的工具、原料而已。近代工业文明社会人与自然分离冲突现象的凸显,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及社会制度直接导致的,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人对自然的支配为前提”。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及其上层建筑贯穿着“人对自然支配统治”的文化观念,以这种文化观念为底蕴的生产方式及社会制度必然导致自然生态环境被破坏。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造成的异化劳动,使人与自然的对立日益尖锐化。马克思在对异化劳动的揭示中指出,工人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却为自己带来灾难。人的异化劳动促使了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但也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界资源的过度利用和野蛮开发,最终引发了人与自然界的矛盾。马克思认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和谐发展,必须变革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由社会制度所规定的社会政策、规范及规则,构建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本取向的

 社会制度,即确立社会制度的生态化取向。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坚持生态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真理基础上,体现了自然—社会—人三者之间的和谐发展。马克思主义始终坚持从现实的人出发,从实践出发,既坚持生态自然本身的发展规律,也坚持社会历史本身的发展规律,并把自然、社会、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考察置于这两个规律之中。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以全面自由发展的生态人为理论归宿,以建立公正、高效的社会政治制度为手段,来改变私有制生产关系下自然、社会、人的异化状态,实现自然、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

  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继承和发展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追本溯源,是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基础上,结合人类文明发展经验教训的历史总结以及人类文明发展意义的深邃思考而逐步形成的,是对自然发展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最新认识,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丰富与创新。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肯定了环境在生产力构成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地位,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思想内涵。明确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要统一整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致力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

 人全面发展的核心价值,强化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中的重要地位,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承并发扬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实践性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现实与历史相统一,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从制度变革、发展转型和价值观转变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实践指导纲要,继承并发扬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实践要求。在解决人类生态文明问题的路径设计上给出了明确的实践策略,对推进我国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系统、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战略方针的实施提供了重要指引。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握和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全球化理念。马克思提出了“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重要思想,揭示了生态问题的全球化趋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了人类社会发展大趋势,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树立了全球化的生态安全观,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真正推进到了全球化的层面,坚持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推动实现全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将世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三大支柱”拓展上升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为世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理念、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总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人类生态文明思想史乃至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又一创举,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价值,是民族性与世界性的有机统一,是认识论、方法论与实践论的内在统一,是高度、深度、广度与速度的协调统一,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树立了引领的旗帜,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贡献了中国的力量。

  学习生态文明思想交流研讨发言材料 2 2 篇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战略任务。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审视人类文明演进历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例子比比皆是;因为寅吃卯粮、急功近利而付出沉重代价的例子犹在眼前。这些都给人以深刻启示,让人们充分意识到绿色发展的重要性。所谓绿色发展,就是将绿色生态视作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本身就能创造出经济财富与社会财富。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实现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生活富裕和环境

 优美相统一。

  “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

篇五: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某某 生态文明思想交流研讨发言材料篇

  刚才,我们集中学习了某某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论述。下面,我就学习贯彻落实 “某某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实际,谈一些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从“宁肯不要钱,也不要污染”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到“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总书记频频以妙言隽语生动阐释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新时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践行生态文明新思想,要牢固树立生态文 明意识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其中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凸显。老百姓从过去的“求温饱”,到现在的“盼环保”。让老百姓呼吸新鲜空气、喝干净水、吃安全粮食、住宜居环境已成为我们党委、政府最务实的民生责任。习总

 书记多次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作为中心组成员,我们要深入系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自觉用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一要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主动解读重大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宣传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从不同的角度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重视环境保护、参与环境保护。二要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就是要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 二、 生态文明思想来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得到丰富和发展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新境界,指引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体现在“八个观”。即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

 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

 三、 生态文明思想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 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在求真求深上做文章,在求实求效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在谋划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和布局中,要善于领悟这一重要思想对大势的把握,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在遇到问题、困难和矛盾时,要善于运用这一重要思想找答案。要切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努力探索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首先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总体高度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形势,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要深入理解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路径,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不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要求转化为具有特色的实践探索任务,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描绘的宏伟蓝图转化成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的美丽中国现实景象。

 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内涵、历史逻辑、理论贡献、“两山”实践案例和推动地方组织领导经济工作方式根本性转变等,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还观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纪录片和全国

 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央视新闻视频。中宣部、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县级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高校、科研院所、新闻媒体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百余人参加会议。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就是要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得到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历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看得很重,历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很重要的工作来抓。走到哪里,就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和叮嘱讲到哪里,从国际和国内、历史和现实的维度上,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新的理念,赋予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新的时代内涵,把我们党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和把握提升到一个新高度。这一重要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在实践和认识上不断深化的重要成果。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新境界,指引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体现在“八个观”。即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

 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精华和理论品格,创造性地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时代发展和中国化,具有创新理论意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植和升华于生生不息的中华文明中,传承了中华文明孕育的丰富生态文化,将引领中华民族实现永续发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作出深刻阐述,对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作出鲜明回答,对总体思路、重大原则、建设路径以及当前任务作出科学谋划,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系统、长远的指导思想和实践指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结着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人类文明、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深邃思考,在全球大国治国理政实践中独树一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贡献,具有鲜明世界意义。

  李干杰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在求真求深上做文章,在求实求效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个协同严密的逻辑体系,要用联系的观点学,从整体上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推动文明形态演进、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履行党的使命宗旨、增强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和内在联系,自觉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个完整关联的理论体系,要用系统的观点学,全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核、本质要求、价值取向、系统思维、制度保障等,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个开放鲜活的思想体系,要用发展的观点学,不断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论述中汲取营养、提升认识,推动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个指导工作的科学体系,要用实践的观点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方针原则、实践要求、科学方法,融会贯通落实在行动中。在谋划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和布局中,要善于领悟这一重要思想对大势的把握,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在遇到问题、困难和矛盾时,要善于运用这一重要思想找答案。要切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努力探索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李干杰希望与会专家学者共同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沟通交流、积极建言献策,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首先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总体高度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形势,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要深入理解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路径,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不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要求转化为具有特色的实践探索任务,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描绘的宏伟蓝图转化成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的美丽中国现实景象。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内涵、历史逻辑、理论贡献、“两山”实践案例和推动地方组织领导经济工作方式根本性转变等,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还观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纪录片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央视新闻视频。中宣部、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县级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高校、科研院所、新闻媒体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计百余人参加会议。

篇六: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与研讨发言 4 4 篇

 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与研讨发言(一)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发布,这是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显示了党中央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要求,指明了以“三个坚持”谱写人民政协工作新篇章的方向路线。

 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协商工作的核心。一个世纪前,中华大地饱受忧患,中国共产党奋起于“三座大山”之下,挺进于“枪林弹雨”之中,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大踏步带领中华儿女实现了人类文明史上前所未有的奇迹。百年党史昭示我们,只有始终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旗帜下,才能够保持“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定力,才能够开创“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未来。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具有“向心力”的大党,是具有“先进性”的大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更加紧密跟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党的方针政策作为政治协商工作的“指南”。

 坚持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儿女的精神之“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爱国主义是具体的。团

 结方能凝聚强大的爱国力量,各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懈奋斗的历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新中国成立 70 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依照“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奉行“一国两制”,取得了由乱转治、重回正轨的显著成效。历史已经阐明,只有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广泛凝聚共识,才能够求得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坚持民主协作。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大作用是党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重要法宝。让人民当家作主,就要汇聚社会各界优秀人士的真知灼见,做到“兼听则明”,不让知屋漏者屈居宇下,不让知政失者遗漏草野,极大地保障党执政的科学性、严谨性。当前,世界正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路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广大党员干部和政协人士要积极发挥自身力量,根据民情所需建言献策,把人民“置顶”心中,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与研讨发言(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

 的颁布,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新时代催生新思想,新思想引领新时代。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是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科学指引。我们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开创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和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

 大力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人民政协制度建立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必须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重大政治责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履行职能全过程,落实到自身建设各方面,贯穿到全部工作各环节,确保党中央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凝神聚力不忘初心,履行使命服务大局。人民政协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政治担当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服务中心大局的生动实践中,充分调动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智慧、知识、技术向中心大局集中,促进人力、物力、财力向中心大局聚合,当好党的事业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履职,都必须紧跟党委决策部署,放到党政工作“一盘棋”中谋划和推进,把党政工作取向作为政协工作指向,把党政工作中心作为政协履职重心,画出最大同心圆、找到最大公约数,把工作聚焦到为党汇聚力量这个最大的政治上,推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携手共创美好未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指导方针。新形势下,人民政协要在政治引领中树立大追求,在谋划工作中体现大视野,在履职服务中展现大作为,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切实把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下去,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要积极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有效实现形式,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创造更好的条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的良好局面。

 百年荣耀,百年辉煌。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不忘初心,携手前进,

 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与研讨发言( 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 5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工作的“方向标”“指南针”。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机关,需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始终,方能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方向。

 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理论水平。政协的思想政治引领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途径”“关键举措”。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重要任务,通过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讲座、理论研讨、培训集中学习、主席会议集体学习、读书活动、个人自学等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提升理论水平。要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通过“四史”学习,不断增进广大政协委员的“政治三力”“四个认同”。

 强化组织引领,提升组织建设质量。党的领导靠党的组织体系去实现,要立足政协工作特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层层传递压力、压紧压实

 责任,推动政协党建工作落到实处。要从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出发,把相关制度健全完善起来,把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政协党务工作者配齐配强,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政协得到有效落实。要扛起党建工作责任,通过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等方式,以“清单化”推动政协党建工作在党支部落地落实。要抓好党员教育管理,通过实施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抓好特色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切实彰显党员委员“主力”“先锋”作用。

 强化服务引领,提升政协工作质效。人民政协发挥相应职能作用,围绕中心任务、服务工作大局、主动担当作为,才能更好地彰显政协的价值,才能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要把广泛凝聚共识作为政协履职、服从大局的出发点、落脚点,围绕中心任务、聚焦大事实事,通过多种形式协商、同心建言资政、广泛联系群众、共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等方式,汇聚起“团结一致、齐心干事”的强大力量。要发挥政协“智力库”“人才库”优势,在深化供给侧改革、推进共同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下功夫,在缩短区域间发展差距、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出实招,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强化民主监督、搞好参政议政,切实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仍肩负着重要职责使命,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政协工作的“方向盘”“定盘星”,把准把好前行工作方向,推进政协事业有序落实。

 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与研讨发言( 四 )

 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部署。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新时代党的政治。

 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贯彻落实《条例》,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广泛凝聚共同奋斗的智慧和力量具有重大意义。

 一、《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加强党对统一战线、人民政协事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就推进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政治协商工作 是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政治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过程中率先垂范,亲自主持政治协商重要会议活动,定期参加政治协商并同党外人士深入交流,成为发展完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典范,为全党树立了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榜样,使政治协商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

 《条例》体现了新时代党中央对党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决策部署。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适应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协商工作,体现从严治党指导思想,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形成发现、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增强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好地增进理解、凝聚共识。通过《条例》,进一步推进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二、《 条例》是对党的政治协商工作经验的高度总结 2005 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二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2015 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下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政党协商、政协协商都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2015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进

 一步细化了两种政治协商形式的实施规则,成为指导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具体指南,推动政治协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积极成果。

 《条例》对过去政治协商的工作经验进行了高度总结,推动这一领域良好的政治惯例的发展和完善。

 同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争议和问题。比如,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两者之间的关系和边界,两者在现实的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交叉和关联。

 《条例》的发布,进一步阐释了“ 政治协商”“ 政党协商”“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 政协协商” 这些基本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

 三、《条例》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协商就要真协商”。这同样也是对党的政治协商工作健康、深入、持久发展提出的具体要求。信任始于坦诚,共识源自商量。2010年,全国第一部省级政治协商规范性文件——《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出台,开启了政治协商工作从“关心协商”到“必须协商”、从“可以协商”到“程序协商”、从“软办法”到“硬约束”的转变。

 刚发布的《条例》秉承政治协商工作实践中的探索精神,落实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 求,不仅具体细化了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遵循原则、组织领导和职责、协商对象和内容,而且重点对政治协商活动的筹备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以及保障等实践运行环节进行了规范,使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比如,《条例》第六章“政治协商成果运

 用和反馈”中,明确提出了“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部梳理汇总政党协商意见,视情交付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办理情况按照规定...

篇七: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条例》研讨交流发言提纲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 年 1 月 4 日《条例》全文予以公布。《条例》共 8 章 59 条,包括总则、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附则。

 《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发言提纲(一)严守权力边界完善内控机制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围绕《条例》第七章规定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学习体会。

 一是立足“控权”建机制。《条例》从不同层面,系统构建了对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四梁八柱”搭建后,自我监督总体是严的、工作是实的。实践中,极少数“灯下黑”的问题是现实的、复杂的,内控机制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相继出台规范谈话函询、涉案人员和涉案财物处置、协同办案等一系列制度。下步,继续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赋权与控权并重、控权与效率兼顾、系统集成与及时管用融合,围绕管住事、管住权,研究提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二是聚焦“行权”强监管。《条例》紧盯纪检干部履职行权的风险点,作出严格限制规定。比如,紧盯违规过问干预案件问题健全登记备案制度,着眼公正处理纪检事项严格回避要求,针对纪检岗位特点作出保密规定,为防止利益冲突对纪检干部离职后从业限制提出严格标准,强调严守审查安全底线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聚焦解决制度“管用”问题强化监督管理,由事后监督为主,逐步拓展到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同步监督,由结果监督变成过程监督,让内部监督“长牙”,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紧盯“滥权”重防治。《条例》对纪检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严格责任追究的规定。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平时严管就是厚爱。立足抓早抓小,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上精准发力,紧盯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发现“小问题”就及时提醒,督促养成遵规守纪的自觉。同时,主动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定期通报、信息共享、联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比如,在案管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审查调查的,将相关情况通报审理部门就证据合法性进行审查,通报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内容,性质严重的移交干部监督部门和机关党委处理。

 发言提纲(二)着力破解四个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的力量源于基层。要夯实基层基础,打通“最后一公里”,必须重视基层监督在治理体系中的保障性作用和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督促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统筹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村务监督力量,重点解决当前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让群众看到反腐败的实际效果,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条例》就此强调:“加强基层监督,促

 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是抓职责职能,严守权力边界,解决基层监督缺位和越位并存的问题。要紧扣《条例》强化政治监督,筑牢纪律教育基础,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后监督职责定位,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到赋权、限权与行权相统一。

 二是抓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县乡一体、分片协作、室组地联动,解决基层监督力量分散问题。要创新基层监督执纪模式,以县区纪委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为成员单位划分协作片区,统筹开展信访办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进一步盘活基层监督力量。

 三是抓科技赋能,充分发动群众监督,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要完善县乡检举举报平台,用好“监督服务微信群”,动员社会监督力量,让群众参与更方便、更快捷。用好用活“互联网+监督”平台,拓宽“大数据”监督渠道,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木”。

 四是抓政治培训,坚持思想强兵、业务练兵,提升基层监督队伍“三化”水平。要加强基层纪检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培养家国情怀、为民情怀,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深化全员培训,加强实战练兵,有序调用基层纪检干部以干代训、跟班锻炼,在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

 发言提纲(三)把握《纪委工作条例》要求高质量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纪委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健全分办、

 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握原则要求。赵乐际同志来湘调研期间,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作出明确指示,提出具体要求。结合《条例》规定,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和要求。一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群众急难愁盼等重要事项加强督办,做到既不包揽代替,也不不管不问。三是要严守职责边界,对不属于业务范围的信访件做好分类,依规及时转送有权处理部门。四是要压紧压实责任。通过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组织制度优势,形成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正视问题短板。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处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二传手”“击鼓传花”“蜻蜓点水”“影子包案”。二是处信不精准不规范不到位。如,信件研判不精准、分流不及时、办理周期长、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反馈不到位等。三是平台应用还有短板,有的不会用、不想用等。此外,还存在安全保密、以信谋私等风险隐患。

 主动积极作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聚焦营造“三个环境”,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一是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下沉接访、带件下访、定期阅访、常态听访”等制度,以上率下推动全省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二是切实用足用好平台,及时发现举报线索长期搁置等问题,加强监督制约,确保群众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三是准确把握整体形势变化和重点热点问题,

 及时做好综合分析上报工作。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利用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体讲清楚受理什么,不受理什么,举报内容应当具备什么要素等,引导从源头上提高举报质量。五是加强上下联动。一方面,上级部门主动与下级沟通,加强调查研究,精准培训指导,积极解疑释惑。另一方面,下级要落实上级要求,主动报告,共同努力推动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发言提纲(四)学深悟透条例要求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在学习中,我印象很深的一点是,《条例》明确各级纪委必须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并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我们要深刻领悟并时刻牢记这些要求,不折不扣贯彻到实践工作中去。

 一是深刻领悟政治监督要求,始终将“两个维护”作为核心任务。《条例》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强化政治监督”,要求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等四种情况。今年我们开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专项监督,就发现一些地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不自觉、不坚定,不顾实际盲动、乱作为,背离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要更加突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发现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是深刻领悟抓早抓小要求,始终将日常监督作为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的思想和作风有了毛病,必须抓紧治。"禁微则易,救末者难"。”过去开展日常监督,缺少具体的“上位法”,往往难以抓实。这次《条例》明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并详细列出了现场调查、驻点监督等日常监督方式。今后,我们要真正树牢把监督挺在前面的思想观念,

 不断增强防范于未然的行动自觉,全面运用日常监督的各种方式,主动出击开展日常监督,特别是要善于抓住“关键少数”,切实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三是深刻领悟精准监督要求,始终将能力建设作为根本保障。

 《条例》强调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落实好这一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把握政策、熟练运用纪法制度等方面能力。今后,要继续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从党的光辉历史和创新理论中汲取养分,从过往经验总结中找寻和把握规律,从基层调研中找到管用办法,全方位增强监督本领,提高监督能力,力求取得更大监督实效。

 发言提纲(五)强化村级巡察做实基层监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要“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村级巡察,是做实基层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我省有 2.9 万个村(社区),要推进巡察有形有效覆盖。根据村级党组织类型、人口数量、经济体量、资金项目、信访举报等情况,按照“一般关注类”“风险关注类”“重点隐患类”进行分类,灵活确定巡察模式,精准开展监督,县市区采取常规、专项、巡乡带村模式巡,市州选取“重点隐患类”采取提级巡,省委巡视县市区时,选取部分村(社区)以巡视带巡察方式进行延伸巡视,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竿插不到底”“水流不到

 头”的问题。

 监督力量往基层下沉。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推进市县巡察、纪检监察、村(居)务监督统筹衔接,整合组织、财政、审计、信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司法、民政等监督资源,推进监督力量下沉,避免重复监督。利用“大喇叭”“码上扫”“屋场会”等符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贴近群众语言习惯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到群众身边收集民意诉求,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让基层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监督效能在基层彰显。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监督效果的标准。通过村级巡察,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调整履职不到位的村“两委”。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快查快办,增强群众获得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基层党建重点、社区治理难点和群众关注热点开展集中整治,促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证。

 发言提纲(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职责使命,既要坚守成立之日的初心,又要回应时代赋予的任务。《条例》充分汲取了百年党史中勇于自我革命的经验做法,牢牢把握新时

 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必将推动我们更深刻理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更好地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

 二是有利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条例》深入总结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有利于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条例》紧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从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规范化建设等四个方面对自身建设作出了全方位规范,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有效防止“灯下黑”。

 我们要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系统学习、自觉贯彻《条例》,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始终做到“三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一是严明工作程序。赵乐际同志强调推进“三化”建设,关键是强化制度执行。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内控制约机制,坚持集体民主决策,防止个人说了算,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严守权力边界。我们要立足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切实处理好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的关系,做到不大包大揽、不包办替代、不越权越位。

 三是严格自我约束。双全同志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三

 防”“四慎”,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和和睦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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